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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泉林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150万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天和三号车间工程(二次招标)(钢结构)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聊城市 更新时间:2014-12-3 浏览次数:13 关闭 | |
公告发布日期: 2014/12/3 公告号: 项目名称: 山东泉林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150万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天和三号车间工程(二次招标) 工程地点: 光明东路15号 资金来源: 私人或民营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本项目总投资额: 500万元 工程造价: 500万元 结构形式: 钢结构 工程规模: 9160平方米 计划文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71526201200026 建设单位: 山东泉林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薛先生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635-296601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山东泉林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薛先生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635-2966016 招标代理单位: 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魏红梅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5588816572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2.1工程规模:9160㎡ 2.2结构类型:钢结构。 2.3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单位自筹,工程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2.5工程建设地点:高唐县光明东路15号。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为施工总承包,包括土建、钢构、防火涂料一般性装饰 等。但不包括消防、电气照明、门窗(含防火门)、玻璃幕墙及涂料项目。本次招标工程所用混凝土、粉煤灰免烧砖及加气砼块由发包方供应,承包方负责保管并施工,其他材料均由承包方自行采购施工。 二、投标条件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3.2资质条件:钢结构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信誉要求: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且施工项目无重大质量问题; 3.4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3.5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四、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六、其他 公告时间:2014年12月3日16时50分 - 2014年12月8日18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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