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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道路路灯照明和变压器工程更 正 公 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东营市 更新时间:2014-11-12 浏览次数:20 关闭 | |
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道路路灯照明和变压器工程 更 正 公 告 一、采购人名称: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道路路灯照明和变压器工程LJZCT2014-022# 四、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11月6日至2014年11月12日 五、变更内容: 原招标信息内容: (一)参加本项目第一、第二、第三标段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如下: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所投路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必须具有所投路灯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或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所投路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3、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4、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变更为: (一)参加本项目第一、第二、第三标段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如下: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原招标信息内容: (一)参加本项目第一、第二、第三标段的供应商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生产厂家必须提供所投路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原件;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路灯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所投路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3、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4、若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 变更为: (一)参加本项目第一、第二、第三标段的供应商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若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 本项目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延长至2014年11月18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30至17:00。(备注:本项目已报名的供应商不需重新报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546-8096717 地 址:东营市东城南一路262号<东营供水四楼0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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