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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江南华府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德州市 更新时间:2014-9-18 浏览次数:11 关闭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原县江南华府3#-6#、9#-12#、15#楼室外配套工程(污水、雨水、照明、弱电)施工招标项目 已由德发改【2012】 4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平原县盛润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JWZB(DZ)-201401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原县平苏路西侧 2.2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山东省平原县,为平原县江南华府3#-6#、9#-12#、15#楼室外配套工程(污水、雨水、照明、弱电、室外消防)施工项目,总建筑面积33945.24㎡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4年10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10月12日,总日历工期 365 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污水、雨水、照明、弱电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叄级(含叄级)以上 资质,具有类似室外配套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 专业 贰级(含贰级)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外省企业需持“进鲁”及“进德”备案证明;外市企业需持“进德”备案证明; 3.4凡在平原县有正在承建项目的企业,需由平原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不良行为(安全、工资拖欠)证明;凡在平原县无正在承建项目,需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不良行为(质量、安全、工资拖欠)证明; 3.5外地(德州市以外)投标人需到平原县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开具投标资格证明信; 3.6出具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用工单位工资支付保证金”证明;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9月18 日至2014年9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平原县东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经纬招标)窗口报名。 4.2 报名时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要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户开户证明、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法定代表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同时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外市企业“进德”备案证明、出具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用工单位工资支付保证金”证明。 4.3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报名成功者,请于2014年9月18 日至2014年9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平原县东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经纬招标)窗口 领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3 招标文件不邮购。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0日下午15时00分。 地点:平原县东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原县盛润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370533971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经理 电话:13884686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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