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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204烟上线即墨段拓宽改建工程(路面及大中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公路)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青岛市 更新时间:2014-8-22 浏览次数:10 关闭 | |
公告发布日期: 2014/8/22 公告号: 2014-473g 项目名称: 国道204烟上线即墨段拓宽改建工程(路面及大中桥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 即墨市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筹措全部资金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本项目总投资额: 9184万元 工程造价: 约7929.572万元 技术等级: / 工程规模: 12.64公里 计划文号: 青发改能交[2013]465号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370282005117865201302F030088 建设单位: 青岛市公路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祝玉巍、贺剑飞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969775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祝玉巍、贺剑飞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969775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宋嘉伟、路璐好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812579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国道204烟上线即墨段,起于S24威青高速华山立交南端,经华山镇、龙泉镇、潮海街道办,终于S309蓝鳌路立交北端。本项目全长12.64Km,拓宽改建后路基宽度为路基宽度46m(不含土路肩),主线双向四车道拓宽改建为双向六车道,道路两侧增设辅道作为集散车道,拓宽改建中桥1座;平面交叉20处,设置交通安全及沿线设施等。主要技术指标:工程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功能,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Ι级(城-A校核),路基及桥涵设计洪水频率1/100。 主要工程内容: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不含路面工程所用道路沥青,道路沥青由招标人另行采购)。 (二)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工程类型 1:一标段 12.64公里 路线全长约12.64公里(左幅),建安费约3345.1316万元(不含道路沥青669.7 万元)。 施工总承包 2:二标段 12.64公里 路线全长约12.64公里(右幅),建安费约3252.7403万元(不含道路沥青662.0万元) 施工总承包 (一)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一、二标段投标人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注册辖区在青岛市外的投标人,须具有《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入青信用证》或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二)对投标人员要求:一、二标段:项目经理1人: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项目总工1人:工程师。试验工程师1人: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安全工程师1人: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三类人员"合格证书。(三)工程业绩要求:一、二标段均要求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合格的大于5公里(含5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施工项目。(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两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六)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报名申请。(七)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 [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 [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 [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荣誉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八)投标人受到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4年8月22日9 时至2014年8月28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4年8月22日9 时至2014年8月28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 2 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标段:招标文件售价450元,图纸售价7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单位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四 、其他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12日9:30 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 时 至9 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公告时间:2014年8月22日9时0分 - 2014年8月28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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