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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高铁泰安站新区增设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泰安市 更新时间:2014-8-8 浏览次数:10 关闭 | |
京沪高铁泰安站新区增设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施工及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地点:位于京沪高铁泰安站新区,北起泰山大街,南至泰东路,东起天平湖路,西至京沪高速铁路。 2.3建设规模:泰安市京沪高铁泰安站新区增设交通安全设施,共涉及新建及改造的6条道路(南黄路、支二路、高铁东路,曹家路、支一路、高铁前路)及18处路口划线,增设15处路口交通信号灯、19处路口交通标志。 2.4工 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及监理工作。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施工为一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25.30298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部分: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交通设施供货及安装; (2)供应商在泰安市须设有常设机构以便提供本地化服务,需出具公司场所土地或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及当地工人缴纳社保证明; (3)提供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本工程施工内容的施工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 (4)本项目涉及交通信号灯、信号机提供检测报告并提供生产厂家授权证书原件,反光膜提供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授权证书原件; 3.2监理部分: (1)本次监理部分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具有类似交通设施工程监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3.3本次施工及监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地 址:京沪高铁泰安站新区工程建设指挥部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马广利 电 话:0538-856538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金山西街73号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丛 强 电 话:13375381707 0538-8228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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