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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郯城大队信号灯、电子抓拍系统、护栏及不间断电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临沂市 更新时间:2014-7-31 浏览次数:18 关闭 | |
一、采购人: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郯城大队 地址:郯城县郯东路89号 联系方式:15969960716 二、采购代理机构: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北城新区沂蒙路北段昆山商务港B座5楼 联系方式:13475399755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郯城大队信号灯、电子抓拍系统、护栏及不间断电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YHXTC-2014-003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备注 A包 智能信号灯、控制系统及信号灯改造 2套 其中一套新增,一套更新 B包 电子抓拍系统及高清视频监控 6套、2套 C包 隔离水泥墩、隔离护栏 各1000米 D包 10K全自动汽油发电机组及不间断电源(含电池组) 1套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 7、投标人应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仅限A、B包); 8、提供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期间同类型项目合同与中标通知书原件不少于3例(仅限A、B包); 9、所投报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并具有完善的维修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10、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书及证明。 1.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应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仅限A、B包); 3.所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关行业许可并具有相关检验、检测、鉴定报告; 4.所需主要产品设备授权书及售后服务质保函,设备供应商提供在临沂设有独立的维修部门的证明文件; 5.拟投入本项目相关技术人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3全年度)等相关材料(仅限A、B包); 6.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 提供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期间同类型项目合同与中标通知书原件不少于3例(仅限A、B包);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八、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4年8月1日至8月7日(每日8:30-11:3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郯城县东城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报名前提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3、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九、报价截止及开标时间: 时间:2014年8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郯城县天元政务服务中心西副楼三楼第一开标室 十、本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475399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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