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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一期机组湿式电除尘器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潍坊市 更新时间:2014-7-29 浏览次数:11 关闭 | |
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一期机组湿式电除尘器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华电潍坊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单位: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招标编号:HDWF-SCZB2014171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招标内容: 1 本工程一期机组湿式电除尘器采用脱二级塔顶部布置,承包商需根据本项目场地条件,优化现场 。本工程所有工艺系统(包括烟气系统、工艺水补水、循环水、喷淋和冲洗水、水处理、灰水分离、废水排放、碱液系统及其卸车装置、空气系统等,含新增系统设备与脱硫二级塔、原有系统和设备的连接以及需对原设备系统进行的改造工作)及其供电和控制系统、其他辅助和附属系统、配套钢结构、土建工程(含原有设备设施的评估鉴定、改造、加固、地基处理、接入系统;新增支柱及其基础、地基处理等)的设计、材料与设备采购、制造、运输、安装、建筑、调试、试运(包括168试运期的碱消耗)、垃圾清运等均在中标方总承包范围之内。 2 湿式电除尘器烟气流动方向下进上出,烟气流动方向极板长度不少于5米。 3 湿式电除尘器出口应在水平段设置挡板门,烟道布置应考虑本除尘器检修时,邻炉泄漏的湿烟气凝结水不会流向本除尘器内且不在烟道内积聚。 4 建设工程所需钢结构、电气变压器房、泵房、管道沟和电缆沟道等;湿式电除尘器下部空间需进行四周封闭(可用于布置水系统各水箱、碱液箱、灰水分离或过滤装置、水泵等辅机),以满足防雨、防尘、防盐雾腐蚀和冬季防冻等需要。上述钢结构、土建工程以及因工程需要对招标方原有设备、设施进行的改造(包括拆除)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和必要时的地基处理工程)以及因各种工艺、性能、施工、安全和可靠性保证等需要而增加和改造的设备、设施、工艺系统、建筑物、构筑物,各种临时工程,均为本工程的组成部分,由投(中)标人全面负责组织设计、供货与施工并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工程(不包括烟囱防腐主体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两台机组湿式电除尘器系统以内且能满足湿式电除尘器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需具备的工艺系统及钢结构、土建建(构)筑物的设计、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施工、原有系统的拆除及改建、保留利用的设备的修复处理或更换、调试、试验(不包括性能考核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系统改造完成后对整套机组湿式电除尘器及公用系统的整体钢结构油漆(含原有设备和系统)、烟囱入口水平烟道排水设计供货和安装等,也包括取得环保部门的验收证书和最终接收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和KKS标识系统。 六、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一期机组湿式电除尘器改造工程 (EPC) 2、工程总规模:2×330MW发电机组。 3、本期规模:2×330MW发电机组。 4、建设地址:山东省潍坊市 5、投资方及投资比例: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七、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4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5应具有至少1台300MW及以上机组湿式电除尘器工程设计、建设经验,具有至少1台300MW及以上机组湿式电除尘器运行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潜在投标人应提供技术先进、成熟可靠、高质量的产品。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原件、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 无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不良供货劣迹。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9 未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意,不接受国内设备制造商的代理商的投标。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八、公告发布: 1、网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时间:2014年7月28日至2014年8月1日 3、招标代理人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时经理 联系电话:0531-67716596 邮箱:xiangmu1017_zb@163.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 经十路14800号1017室 邮编:250014 九、投标申请递交: 1、申请书格式:请参照公告附件格式进行填报,所有项目均应详细填写,申请人因《投标申请书》填写不清晰、不完整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递交方式及标书费:标书费为人民币1000元整,投标人须将标书费汇款底单及《投标申请书》分别扫描xiangmu1017_zb@163.COM中,邮件标题为“潍坊一期机组湿式电除尘--投标单位简称”,同时电话告知确认。 开户名称: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经二路支行 帐 号:1602001009200061575 3、递交时间: 2014年7月28日至2014年8月01日。 4、往来函件的传递: ①申请书中提供的邮箱应唯一(申请人用该邮箱发送、接收文件)。 ②函件清晰扫描后(JPG图片格式)用申请书中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接收,邮件标题简要标明“潍坊一期机组湿式电除尘××事项-投标单位简称”,以防邮件无法查找或丢失。 ③申请书等往来函件原件请保留,开标时需递交。 十、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代理人在接收到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底单与《投标申请书》扫描件后,即向投标人申请书提供的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如因网络等未知原因久未接到招标文件,请电话联系,或再行发送邮件告知。接到招标文件后请尽快阅读,如发现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等理解时,请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提出澄清申请(扫描后发至邮箱xiangmu1017_zb@163.COM, 邮件标题“潍坊一期机组湿式电除尘澄清申请-申请单位简称”并电话告知确认)。 2、发售时间: 2014年7月28日至2014年8月01日。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4年8月19日上午9:30(暂定) 2、开标地点:山东济南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资质原件审查及资格审查 在开标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原件审查,审查时携带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或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等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原件进行核查。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不符合本公告资质、业绩等要求,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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