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竞选人应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2)资质要求 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资质、有效的省级及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计量认证资质)。 |
业绩要求 |
财务要求 |
信誉要求 | 近3年(自2019年06月10日至竞选截止日期)企业信誉良好,不存在以下情形: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②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③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④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竞选; ⑦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人员要求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其他要求 | 可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按照财务要求开具相关税票。 |
3.2 | 每个供应商最多参与1个包件,且允许成交1个包件。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