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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实训楼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类别:采购信息---政府采购 地区:泰安市 更新时间:2022-5-31 浏览次数:6 关闭 | |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实训楼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实训楼建设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为泰安市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实训楼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2.2项目编号:sj-gc-20220530-01 2.3 建设地点:泰安市天烛峰路281号,泰山职业技术学院院内; 2.4 建设规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包括基础土石方工程、 钢筋混凝土柱墙梁板、门窗、预制构件安装等)、装饰(包括所有室内地面、墙面、顶棚装修工程,外墙及屋面装修工程,散水坡道台阶楼梯栏杆等)、安装(包括给排水、电气照明、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电梯等)、包括室外硬化、室外绿化、室外官网等。本次招标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及其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8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监理最高限价为:本项目最高限价86.5万元。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 4.1公告时间:自2022年5月31日起至2022年6月7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并按照须知要求网上申请办理。相关事宜请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31-88038619。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6月24日9时00分,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天烛峰路281号 电话:0538-8628826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灵山大街232号华伟家园a座7楼 邮编:271000 联系人:侯璐 电话:0538-8281000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璐 联系电话:0538-8281000 电子邮件:ssjs0538@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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