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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镇冯家村旧村改造建设工程1号、2号、6号、7号、10号、11号、13号、14号楼监理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淄博市 更新时间:2014-6-12 浏览次数:11 关闭 | |
临招投标中心[2014]09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山镇冯家村旧村改造建设工程1号、2号、6号、7号、10号、11号、13号、14号楼已由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临发改发[201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名称:金山镇冯家村旧村改造建设工程1号、2号、6号、7号、10号、11号、13号、14号楼; 2.2 建设地点:金山镇南沣路以北,王寨东村东侧; 2.3 工程规模及结构类型:共8栋楼,总建筑面积为46220.43㎡;其中1号、2号、6号、7号、10号、11号、13号楼建筑面积均为:5812.46㎡,层数均为地上11层;14号楼建筑面积为:5533.21㎡,层数为地上6层。14号楼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其余均为剪力墙结构;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月15日,施工总工期:545日历天。 2.5.监理工期: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及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 2.6.监理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给水排水工程、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通风工程等所有分部工程以及室外竖向工程、土石方工程、外墙保温工程、消防工程、门窗工程、防水工程等所有分项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 2.7.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评选出一家中标单位。 2.8.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本次招标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12日至2014年6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淄区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部(临淄区行政办公中心西楼5楼)窗口报名,联系人:丁希华,电话:0533-7229909。 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外地企业须提供外地企业进淄备案证(上述资料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6月19日至2014年6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至17:00时,到临淄区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部(临淄区行政办公中心西楼5楼)窗口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到临淄区住建局工程管理科办理监理项目部审查备案。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淄博市临淄区行政办公中心西楼五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监督电话:0533-7220877、0533-7229909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标人: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韩俊波 地 址:南沣路东段 邮 编:255400 联 系 人:刘国徽 电 话:15206683019 招标代理机构:淄博天一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秋玲 地 址:临淄区行政办公中心西楼五楼 邮 编:255400 联 系 人:王晓璇 联系电话:0533-7229977 临淄区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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