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1000MW级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工程监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1000MW级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工程监理招标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备注
1 CHDT013/14-JL-0101 工程监理
五、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山东华电莱州二期2×10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工程。
2、工程拟建总规模:8×10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
3、本期规模:2×10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
4、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5、建设地址:山东省莱州市金城镇海北嘴。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1000MW及燃煤机组工程前期及施工准备工作进展顺利。目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预审、水资源论证报告、地质评价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压覆矿产评估、安全预评价、职业病防治预评价等已陆续批复。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需要对工程监理进行招标,具备其招标的条件。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 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甲级)。
4具有足够数量的可服务于本工程各阶段相应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参与燃煤机组或同类工程监理的经历。监理工程师必须全部持有省(部)或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中至少30%的人员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质证书和岗位证书,监理工程师必须经过2个600MW及以上项目工地锻炼的经历。本工地不接受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
5 本工程建设需采用信息化工程管理软件进行工程管理,投标人须能在监理服务过程中使用和维护信息化工程软件进行工程管理。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近三年以来必须是盈利企业。
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监理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问题。
10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1投标人三年内没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
12属同一企业集团且为同一法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多个监理企业,仅允许一家监理企业参加投标申请。
13 具有以下工程监理业绩:
13.1近五年具有600MW级及以上10台套火电机组的监理业绩,其中至少有三台套运行业绩。投标人合格业绩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复印(包括合同封皮、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建设单位联系人和有效的联系电话、业主验收情况证明。
13.2监理工程师应具有超超临界机组的监理经验。
1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并具有8年以上电力工程建设的监理经验,且至少参加过2项超超临界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至少担任过其中一个工程的项目总监或副总监。
13.4 必须为本工程配备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和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 13.5 必须为本工程配备具有专业资格证书的专职档案管理人员。
八、报名办法
申请人报名时应在截标、开标当日内向招标人提交以下文件进行资格后审:
1、单位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包括说明公司自身、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注册资金、成立年限、销售业绩情况、资质证书、质量保证体系等原始文件的复印件(请使用PDF格式文件);
2、在过去五年内(2009-2013)满足公告第七条要求的业绩要求的项目的情况、经验、和业绩的详细说明及联系方式,尤其重要的是要标明本企业在发电企业或中国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
3、技术管理人员情况和拟用于本项目的售后技术服务人员的资历、经验和岗位资质等情况的详细说明,及售后服务机构情况、数量、分布等;
4、所供设备对国际、国内标准的符合情况说明;
5、过去三年(2011年度至2013年度)由合法注册会计师出具并经审计和公正的财务报表和年财务状况的预测、开户行名称、信贷资信等;
6、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的情况报告;
7、近五年内获得荣誉奖项的证明材料;
注:资格后审文件应以上面所有内容制作成一本,于截标、开标时提交纸质文件1正2副、电子版(U盘形式)1份。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公告时间:2014年6月11日至 6月20日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6月11日至 6月20日17:00时整止。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对“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的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到“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下载标书及供应商评价活动请咨询下面电话 (入会咨询及下载招标文件、澄清请与招标网联系,电话:010-62228787-666)。
2、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书售价
(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1 CHDT013/14-JL-0101 工程监理 2500 20
3、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电汇。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开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05100011023)
帐 号:11001019500053012631
4、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附件填好发至我公司,恕不接受现金购标及个人汇款。
5、标书费发票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开标截止时,未电汇保证金的单位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4年7月1日09:00。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继强
电 话:0535-3076663
传 真:0535-3076000
E-mail: lzgswjq@163.com
2、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华电大厦B座6层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王 鹏
电 话: 010-83565827
传 真:010-83565891
电子邮箱:wangpeng@chdt.com.cn
附件: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1000MW级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工程监理
招标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
项目名称:
投标人基本信息
投标人名称
通讯地址 邮编
项目联系人联系信息 姓名 职务
固定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竞标文件编制费交纳信息
投标意向(招标编号及标段名称)
汇款单位
开户行 帐号
金 额 付款方式 电汇
请将电汇回单粘贴下面空白处,获得下载权限后登陆“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请汇款时,注明如下字样: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1000MW级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编制费”
投标人名称:
(盖章):
经办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表中填报的投标人名称须全称且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购买招标文件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人长期出差!请将本页一定以word形式(可编辑拷贝)电子版发邮箱:wangpeng@chdt.com.cn。收到回复在外出差也可处理。
3、标书费发票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