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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山景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
类别:采购信息---政府采购 地区:泰安市 更新时间:2022-4-30 浏览次数:5 关闭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腊山景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平湖文化旅游发展(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dp-gc-20220429-02001; 2.2项目名称:腊山景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施工; 2.3建设地点:位于泰安市东平县; 2.4建设规模:提升改造景区内水系工程;维修聚孝堂;改造民俗园;改造提升生态停车场;景区内及景区道路两侧景观绿化提升;景区内步道、围墙、完善景区标识系统、亮化工程,配电工程升级改造;改造提升景区办公区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签发的日期为准); 2.6质量目标: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2230.859226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公告时间: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5月9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下载查看。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东平湖文化旅游发展(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 联系方式:0538-2821166 7.2招标代理机构: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81号 联系人:王庆梅 联系方式:13583871667 7.3监督单位: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科 监督电话:0538-2858196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庆梅 联系方式:13583871667 8.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所(联系方式:0538-2858196,地址:东平县城平湖路345号)投诉。 8.5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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