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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道路人工保洁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东营市 更新时间:2014-5-6 浏览次数:11 关闭 |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道路人工保洁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就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道路人工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招标人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西南角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登州路71号(府前街与登州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西)鲁正办公楼4楼 一、项目编号:DYETDZZC2014-13# 二、项目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道路人工保洁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内容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道路人工保洁。本项目共分G、H两个分包,计划总投资约257.25万元。 G包道路保洁,计划投资131.45万元。 H包道路保洁,计划投资125.80万元。 服务合同期限:2014 年 6 月5日至2015年5月9日,总工期338日历天。 四、项目资金来源 开发区财政拨款,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 五、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的一个标段。 (二)该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招标人发现中标人进行转包、分包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实施项目资格。中标人除赔偿损失外,还须向招标人支付项目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参与环卫作业的投标人必须取得《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证书; (三)具有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技术、财务会计、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有履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转发住建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鲁建城[2012]44号)文件要求的能力; (六)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4年5月6日至5月12日,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登州路71号(府前街与登州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西)鲁正办公楼4楼。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必须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二)若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原件(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证书原件。 以上资料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且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初审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50元/份,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三路160号)一楼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女士 电 话:0546-7796880 地 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登州路71号(府前街与登州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西)鲁正办公楼4楼。 十、监督单位:中共东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东营市审计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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