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1)竞选人应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并合格的劳务单位,企业信誉良好。 竞 选人应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权属单位注册并合格的劳务单位。在山东高速招 标管理平台注册只是具有平台在线报名资格,并不代表已成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或权属单位认定的注册并合格劳务单位,若需办理注册请咨询采购联系人;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公开竞争性选拔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 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竞选;
(6)各包件资质满足下列各要求之一: 包件 1、2、3、4、5、6:1.施工劳务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三 级及以上) 3.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三级及以上) 4.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二级 及以上 ) 5.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三级及以上) |
业绩要求 | 包件 1:近 3 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竞选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过下列施 工项目,参与:(1)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 40 公里的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项目(至少包 含混凝土护栏(或收费岛)施工作业内容的一项);(2)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不少于 20 公里 的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中包含混凝土护栏(或收费岛)施工作业内容)。业绩必须 提供合同协议书(能反映合同相对人、合同金额以及作业内容) 或结算单。如单个业绩能 满足(1)、(2)条件要求之一的,则该业绩可予以认定。
包件 2:近 3 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竞选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过下列施 工项目,参与:(1)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 40 公里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 项目(至少包含波形梁钢护栏施工作业内容的一项);(2)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不少于 20 公 里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中包含波形梁钢护栏施工作业内容)业绩必 须提供合同协议书(能反映合同相对人、合同金额以及作业内容)或结算单。如单个业绩能 满足(1)、(2)条件要求之一的,则该业绩可予以认定。
包件 3:近 3 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竞选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过下列施 工项目,参与:(1)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 40 公里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 项目(至少包含隔离栅施工作业内容的一项);(2)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不少于 20 公里的高 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中包含隔离栅施工作业内容)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协 议书(能反映合同相对人、合同金额以及作业内容)或结算单。如单个业绩能满足(1)、 (2)条件要求之一的,则该业绩可予以认定。
包件 4:近 3 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竞选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过下列施 工项目,参与:(1)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 40 公里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 项目(至少包含标志施工作业内容的一项);(2)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不少于 20 公里的高速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中包含标志施工作业内容)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能反映合同相对人、合同金额以及作业内容)或结算单。如单个业绩能满足(1)、(2) 条件要求之一的,则该业绩可予以认定。
包件 5:近 3 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竞选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过下列施 工项目,参与:(1)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 40 公里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 项目(至少包含标线施工作业内容的一项);(2)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不少于 20 公里的高速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中包含标线施工作业内容)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能反映合同相对人、合同金额以及作业内容)或结算单。如单个业绩能满足(1)、(2) 条件要求之一的,则该业绩可予以认定。
包件 6:近 3 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竞选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过下列施 工项目,参与:(1)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 40 公里的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项目(至少包 含声屏障施工作业内容的一项);(2)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不少于 20 公里的高速公路工程施 工项目(合同中包含声屏障施工作业内容)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协议书(能反映合同相对人、 合同金额以及作业内容)或结算单。如单个业绩能满足(1)、(2)条件要求之一的,则该 业绩可予以认定。 |
财务要求 |
信誉要求 | 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人员要求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其他要求 |
3.2 | 每个供应商最多参与2个包件,且允许成交1个包件。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