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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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齐河县气象局迁建项目亮化工程招标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齐河县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内容:包含洗墙灯、投光灯、配电箱、电缆、桥架及控制电源安装工程。
3、建设单位:齐河县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齐河县气象局
5、项目规模: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合格。
8、该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9、招标范围:齐河县气象局迁建项目亮化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及质保期内的所有内容。
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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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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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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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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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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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亮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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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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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①自2018年1月1日(成立时间在此之后的应为公司成立时间)至今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②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问题;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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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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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气象局迁建项目亮化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及质保期内的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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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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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注: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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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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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2021年8月11日08时30分至2021年8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济南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5号楼2单元7楼;
3、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所需的材料(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做简易装订):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企业社会信誉自查承诺及信用查询截图。
备注:
1)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以上证明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不符合投标条件。
2)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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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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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2021年8月31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齐晏大街迎宾广场北退役军人办公楼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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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开标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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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2021年8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齐晏大街迎宾广场北退役军人办公楼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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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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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告在山东招标采购网、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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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2021年8月11日 - 2021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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