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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高速青岛段(K522+751-K698+014)路面维修工程咨询、勘察设计(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青岛市 更新时间:2014-3-7 浏览次数:11 关闭 | |
沈海高速青岛段(K522+751-K698+014)路面维修工程咨询、勘察设计(二次公告)招标公告公告发布日期: 2014/3/7 公告号: 2014-032e 项目名称: 沈海高速青岛段(K522+751-K698+014)路面维修工程咨询、勘察设计(二次公告) 工程地点: 沈海高速青岛段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招标工程类型: 工程咨询、勘察设计 本项目总投资额: 56096.5万元 工程造价: 49054.3万元 技术等级: 高速公路 工程规模: 175公里 计划文号: 青交建【2014】5号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37020042776013X201416F020005 建设单位: 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85656702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85656702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李冀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5053263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工程起点位于沈海高速莱西市西北韶存庄处,桩号K522+751,终点为沈海高速青岛与日照交界处,桩号为K698+014。维修范围为该路段的行车道和超车道部分,路线全长175.263KM,上下行总里程350.526KM,路面病害维修295.542KM,其中处治基层路段121.263KM,处治沥青面层路段174.279KM。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工程咨询(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地形测量、路面钻芯、路面探坑等)、完成咨询设计工作所必需的道路检测(路面破损检测、路面结构强度检测、路面平整度检测、路面车辙检测、路面抗滑检测、路面结构层内部破损检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技术规范及相关图纸编制等前期工作业务以及提供建设所需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等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对投标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工作满8年,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2条高速新建或改建或大中修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2、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工作满8年,近5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2条高速新建或改建或大中修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3、咨询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工作满8年,近5年内作为咨询负责人主持过2条高速新建或改建或大中修工程的咨询工作。 4、工程测量分项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负责过2条高速新建或改建或大中修工程的勘察工作。 5、岩土工程分项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负责过2条高速新建或改建或大中修工程的勘察工作。 6、路面设计分项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负责过2条高速新建或改建或大中修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7、安全设施设计分项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负责过2条高速新建或改建或大中修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8、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负责过2条高速新建或改建或大中修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9、后续服务负责人:上述分项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3、工程业绩要求:近5年内(200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2条高速公路新建或改建或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且完成过2条高速公路新建或改建或大中修工程咨询工作。(单条高速公路里程不少于10KM。);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投标人必须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具体要求见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djt.gov.cn)-在线办事-工程建设管理-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7、投标人受到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4年3月7日9时至2014年3月13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16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4年3月7日9时至2014年3月13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6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单位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注:投标人必须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四 、其他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3月28日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公告时间:2014年3月7日9时0分 - 2014年3月13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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