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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吨/年聚氯乙烯搬迁项目”公用工程及外管装置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青岛市 更新时间:2014-2-27 浏览次数:9 关闭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40万吨/年聚氯乙烯搬迁项目”公用工程及外管装置安装工程筹建工作已经就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工程地点:青岛市董家口临港产业启动区(胶南市泊里镇港旺大道以东、集成路以北、滨海公路以南)。 工程范围:青岛海晶“40万吨/年聚氯乙烯搬迁项目”公用工程及外管装置(包含单体见下表)图纸范围内所有工艺管道、设备、电气、仪表、给排水、防腐保温等安装施工总承包工程,具体工程以招标人下达施工图纸或签发变更单为准。 序号 单元名称 序号 单元名称 1 循环水站 4 脱盐水站 2 外管 5 事故水收集池 3 生产\消防给水站 6 空压/空分 (1)、工程内容: 1.1 界区内钢结构(包含爬梯、平台及护栏、管架等)制作安装。 1.2 界区内设备进厂后的卸车、验收及二次倒运等(已到货设备见设备表)。 1.3 界区内静止设备的安装就位(由设备制造厂家现场安装设备除外,见设备表)、转动设备的安装与调试、阀门压力试验(根据规定要求);所有行车等起重机械由厂家安装调试。 1.4 图纸标注有“二期”或“二期预留”等标识的工艺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电气等相关材料设备均不在本次采购、安装范围内。 1.5 工艺安装 工艺安装包括装置工艺管线的预制及安装,仪表一次元件的安装,一次阀的安装,管道支架的制作及安装不锈钢管道的酸洗、钝化,装置水压、吹扫、气密试验、开工保运等; 1.6 装置安装用主材包括管道材料、法兰、阀门、管件须按招标人提供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 1.7装置区电气仪表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桥架安装、线路的铺设:(电气和仪表专业限定供货范围、施工内容) 1.7.1电气包括:配电室内变压器和配电柜安装、低压配电盘接线及布线等;现场桥架敷设、支撑焊接;穿线管安装敷设;操作柱安装、照明系统安装;电缆敷设、接线及相关部件制作;避雷接地安装;单机调试等,所有配电室到DCS机柜电缆和桥架的敷设,完成机柜侧接线。 1.7.2 仪表包括:DCS/PLC/GDS安装、线路布置;现场变送器、压力表、热电偶、流量计、调节阀等所有自控设备(包括招标人购买的设备)安装、调试、开车等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就地仪表安装定位;桥架、穿线管等敷设、支撑焊接;仪表伴热线安装;仪表电缆敷设、接线(包括接至DCS/PLC/GDS等系统机柜的第一道端子排接线)、通讯光缆敷设、相关部件制作;仪表检定、单回路调试、连锁报警测试等;牵涉埋地的负责挖沟及回填;所有工艺管道上仪表的安装、测温、测压等凸台的开工和焊接;仪表根部阀的安装;调节阀及切断阀等仪表风管路的敷设;仪表的伴热线安装和支撑焊接等。 1.8 单机试车和配合联动试车是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动设备的单机试车,静设备的清洁,管道的吹扫试漏和试压,装置的冷态联动试车等。并做好相应的记录,由三方(招标人、中标人、监理)人员确认存档,施工完后交给招标单位。 1.9电气安装检验、验收根据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及图纸要求,并出具相关部门认可的试验及验收报告。 1.10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具有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中标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及监理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中标人准备试车记录,招标人根据中标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招标人、中标人及监理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11 本标段所有阀门由中标人根据招标人或设计图纸要求进行试压后方可现场安装。 1.12 装置竣工后提供2套完整的竣工图给招标人。 1.13提供装置投产后6个月的保运服务。 (2)、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由招标人采购的设备、材料除外)。其中: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安装告知由中标人负责办理,报检及竣工监检资料、手续由中标人负责,监督检验费用,单独报价,计入总价。 第三方实施的无损检测,单独报价,计入总价。 (3)、设备、材料供应 3.1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具体见明细表) 3.1.1 工艺专业 设备表中设备均由招标人采购,中标人负责安装、调试。 特殊管件数据表中的安全阀、呼吸阀、蒸汽疏水阀、限流孔板、阻火器以及静态混合器等全部由招标人采购,中标人负责安装调试。 3.1.2自控专业 所提供的自控图纸中除数据表所列的所有自控设备属招标人采购外,其他所需的所有材料、阀门等均在本次供货范围内。 3.1.3电气专业 3.2中标人采购设备、材料 除招标人采购的设备材料外,全部由中标人采购。 中标人负责供应设备、材料须在招标人确认的供应商名单(见附件)中选取,超出供应商名单范围时,必须列出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必须为中石化、中石油合格供应商)并且说明偏离原因,供发包人确认。且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明书,承担相应的检验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 3.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管道工程专业施工一级资质;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良好的业绩与服务记录; 3.4 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3.5 要求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注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26日9时至2014年3月4日17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临街楼标书出售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2.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2.3 同类业绩合同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08年1月1日至今同); 4.2.4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4.1、2、3、4条要求的材料。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3 获取招标文件费用:600元/份,售后不退。 4.4 图纸的获取: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须向招标人领取图纸并提交图纸押金人民币2万元。在招标完成且图纸完好无损返还给招标人后,凭图纸押金收据无息退还押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广业锦江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夏庄路6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日期:2014年3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业锦江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夏庄路68号)。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岛海晶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四流南路66号 联系人:宋桂林 电话:0532-8808634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联系人:运同振 、史鲁涛 电话:15092109826 、18606358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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