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名称: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海川中学旅游路校区)改扩建全过程工程咨询 2.建设地点:济南市高新区旅游路以北、花椒山西路以西。 3.建设规模:占地约93.6亩,总建筑面积约51500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33500平方米。 4.招标内容: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海川中学旅游路校区)改扩建全过程工程咨询,新建建筑面积约 33500平方米。 5.工程咨询服务期:1410日历天;自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其中施工工期5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4个月。 6.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1标段 | 33500平方米 | 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海川中学旅游路校区)改扩建全过程工程咨询 |
二、投标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具备承担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能力。 2、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必须配备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勘察负责人、造价负责人; (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筑师、注册城市规划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等一项或多项国家(一级)注册执业证书。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不能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中从事工程咨询工作。 (2)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 (3)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岩土)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 (4)造价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投标人自2018年度至2020年度(近3年度)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1月27日至2021年12月1日(近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或监理或项目管理。【注: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18年11月27日至2021年12月1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格式自拟,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在信息填报时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当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各自工作分工依法依规自行完成相关业务,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按照投标承诺或经建设单位同意,将自有资质以外的咨询业务依法依规的择优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对被委托单位的委托业务负总责)。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人无效。 |
三、招标范围 |
本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决策及实施阶段的项目前期策划、可研、环评、节能等报告编制及报审、项目实施策划、报批报建、组织管理、计划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勘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及测绘、采购管理、设计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工程试运行、配合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管理、配合审计、公共关系维护、统筹管理等在内的专业化工程咨询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四、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
(一)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超过12家时,全部参加投标。 (二)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12家时,招标人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1)招标人采用评分排名的方法,选择9家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注: 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及项目班子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
另行通知。 |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
1.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并进行网上下载。 |
七、投标信息填报须知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1年12月1日17:00前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按顺序制作为pdf文档上传至系统并下载回执: (1)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联合体投标的可由牵头人提供); (3)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 (4)财务状况表(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 (5)人员注册证书; (6)业绩合同; (7)企业信誉自查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 (8)“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 (9)如为联合体,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备注:1.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以上证明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不符合投标条件。 2.请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后48小时查看是否符合投标条件。 |
八、其他 |
本次公告同时在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
九、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1-12-01 17:00前登陆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查找项目进行投标信息填报。 |
本次公告同时在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其他相关媒体上发布 |
招标人异议联系人:王旭 |
招标人异议联系方式:0531-82689837 |
投诉电话:高新区0531-88875589 |
技术支持电话:15335322953、0532-55572211 |
ca服务电话:0532-85871505转815、18953276316、13306426531 |
公告时间:2021年11月27日 - 2021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