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建招字【2014】034号
山东威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东省垦利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垦利县经济开发区路(明珠路至溢洪河桥段)道路及排水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招标发包,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 山东省垦利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 垦利县经济开发区路(明珠路至溢洪河桥段)道路及排水工程施工及监理
工程地点: 本工程位于明珠路至溢洪河桥段
工程规模: 本工程位于明珠路至溢洪河桥段,全长600米,主路面宽18米,道路及排水工程,工程施工计划投资约685万元,工程施工监理计划投资15万元。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质量要求为合格。
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蓝图内的道路及排水工程。
监理招标范围:建设项目施工蓝图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二、工程招标要求
1、报名工程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金状况良好,所投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2、报名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业绩。
三 、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19日至25日(除法定节假日外)每日8:30至11:00, 14:00至17:00到山东威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接受企业报名。参与工程施工的报名施工企业应提供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进垦利县经济开发区建筑业企业登记申请表、县外企业需提供2014年度建筑企业进垦利县施工资质验证申请表(市外企业还需取得有效期内的外埠企业进东营市施工资质验证证明)、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鲁许可证、垦利县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垦利县以外由东营市清欠办出具无拖欠证明,并由垦利县清欠办盖章确认)、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及投标注册建造师需有本企业交纳近6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施工监理企业应提供企业有关原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投标项目总监的总监资质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东营市外监理企业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及投标所投总监或注册监理工程师需有本企业交纳近6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招标人在项目报名截止日三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进行行贿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威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垦利县石化园区(汽配城20栋3#)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546-2883398 13561002466
监 督 单 位: 垦利县监察局、垦利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546-2521953)、开发区(兴隆街道)纪工委、垦利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中心。
监 督 电 话: 0546-7768681
报名期限: 2014年2月19日8时30分 - 2014年2月25日17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