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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峪金融商务中心a4-2#楼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 竞争性谈判公告 |
类别:采购信息---政府采购 地区:济南市 更新时间:2021-11-19 浏览次数:25 关闭 | |
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9 17:26 作者:杨春 来源: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次 字体:[大][中][小] 1.竞争性谈判条件 项目名称:汉峪金融商务中心a4-2#楼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采购 人: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 建设地点:高新区舜华南路以东、凤凰路以西、经十东路以南、龙奥北路以北。 谈判范围:本项目所需led显示屏系统的深化设计、供货、安装(含钢结构部分及系统所需电源、系统控制、金属桥架、操作线路、电源线路的敷设、安装,采购人指定配电柜之后的所有接驳等工作)、调试、缺陷处理、验收、操作、维修保养、移交及后期服务等,最终谈判范围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供应商具备的资格: 3.1.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相应产品供货及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供应商2018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所报产品品牌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led显示屏供货及安装合同业绩。 3.1.2供应商所报led显示屏须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3.1.3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另行提供产品品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2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3.3本次谈判接受代理商。 3.4本项目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供应商报名。 3.5报名需交验的资料: 3.5.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提供的资料: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符合本公告3.1.1条款要求的合同业绩。 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的资料: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产品品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符合本公告3.1.1条款要求的合同业绩;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4.报名时间 请供应商于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时至16时30分,在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63号海信贤文世家中心2号商务办公楼23层)处报名。 5.联系方式 采购 人: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 人:房宁、段江静 电话:0531-88816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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