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本项目西起规划十三路,南至合肥路,道路长约582m,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等,其中道路工程主要包括拆除路面,拆除及新建路缘石及树池石,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铣刨沥青路面、沥青罩面、透水砖路面,增设挡车柱、车行道护栏,迁移及种植树木等;给排水工程主要包括新建雨水管、雨水口,检查井起垫加固,更换雨水口箅子,雨污水管道清淤,清理雨水口等;交通工程主要包括设置交通标线、路名牌、标志牌、信号灯、监控等;路灯工程主要包括新建路灯等。 2.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招标控制价(元) | 不分标段 | 582米 |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4629172.01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六、诚信考核 投标单位在崂山政务网公共资源交易模块中的"诚信考核"中必须注册。 |
七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
八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九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合同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单独的园林景观绿化、亮化工程除外)。 |
十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十一 、投标文件递交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
十二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地点: | 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6号崂山区政务服务大厅6楼 【第三开标室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1-11-26 09:30 |
十三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8036355。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