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41平滕线刘庄河桥维修改造工程一合同段 (SG1) |
S241平滕线刘庄河桥维修改造工程,全长85.3米,宽度10.5米,上部结构为14*6米实心板,下部结构为砌石重力式墩台,扩大基础。其技术状况经中介机构评定为四类。主要内容为:拆除全桥上部结构,更换为整体现浇连续混凝土板;拆除重做下部桥墩台帽及部分墩台身;重做全桥桥面系,铺装采用8cm厚水泥混凝土;重做桥两侧护栏;增设桥头搭板;重新修筑河底铺砌。 |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标段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近3年至少独立完成1座类似项目)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1.项目经理: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1个修建类似项目的任职经历(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备选项目经理: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1个修建类似项目的任职经历(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项目总工:具备工程系列中级职称,具有1个修建类似项目的任职经历(项目总工或副总工),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备选项目总工:具备工程系列中级职称,具有1个修建类似项目的任职经历(项目总工或副总工),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安全生产负责人: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具有1个修建类似项目的任职经历,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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