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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小协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改扩建(康复中心)工程及原门诊楼装修工程监理招标二次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泰安市 更新时间:2013-11-22 浏览次数:88 关闭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小协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改扩建(康复中心)工程及原门诊楼装修工程已由新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2012]165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新泰市小协镇卫生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加地方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40% ,地方财政:6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泰市小协镇卫生院院内。 2.2 建设规模:病房楼改扩建工程总建筑面积992.8平方米,地上二层,框架结构,门诊楼装修工程面积约2350㎡ ,总投资约350万元。 2.3计划工期:从施工准备至工程竣工决算完成(本项目施工工期为10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申请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外地企业需具有《市外建设类企业进新备案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 11月25日至 2013 年 11 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投标人在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持下列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外地企业需提供《市外建设类企业进新备案证》并年检合格,以上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12 月 19 日9时00分,地点为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泰市小协镇卫生院 地 址:新泰市小协镇 联系人:薛安喜 电 话:13854824978 邮 箱:xtxxwsy@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同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26号金华大厦6楼 联系人:张冬 电 话:0538-8221207 15269879033 邮 箱:tatxzb@163.com 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梁秀 电 话:0538-7257626 邮 箱:xtsjyzxlx@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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