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日期: 2013/11/21 公告号: 开发区2013-245g
项目名称: 巨洋河王台镇河南薛项目区治理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 巨洋河王台镇河南薛项目区(河道中泓桩号0+000~3+568)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全国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整治试点资金1000万元,青岛市水利建设基金936万元,其余资金由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筹。
招标工程类型: 其他
本项目总投资额: 2872.31万元 工程造价: 2470.36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中小型水利工程
计划文号: 青水规计〔2013〕82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利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薛来君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5871852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利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薛来君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58718526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张晓鹏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810399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槽拓宽清淤工程,清淤长度3.32km;
2.主槽护险工程,护险总长度6.63km;
3.堤防加固工程:对巨洋河部分堤防进行加高培厚,总长度1.46km;对巨洋河河道中泓桩号0+000 3+568段两岸现有堤防迎、背水坡铺设草皮;对巨洋河部分堤防进行堤顶硬化,硬化总长度1.2km;对巨洋河支流大相河河道中泓桩号0+000 0+286段两岸堤防进行加高培厚,并进行堤防护坡。
4.拦河构筑物工程:新建砌石堰1座(位于河道中泓桩号1+755);修复橡胶坝1座(位于河道中泓桩号3+360);拆除重建跌水1座(位于河道中泓桩号1+190);
5.拆除重建漫水桥工程:拆除重建漫水桥1座(位于河道中泓桩号2+105);
6.涵洞工程:新建涵洞1座(位于河道中泓桩号1+655)。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总监资格要求
水利部注册的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工程资格审查不需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六、同类工程要求
单项合同投资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防洪工程(河道治理)。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并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等相关资料,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监理企业,请于2013年11月21日9时至2013年11月27日17时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kfqcg.gov.cn)下载与 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图纸及相关招标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 承建本工程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及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4)投标企业须提交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印制核发的《信用信息手册》;
(5) 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6)投标保证金收据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注:以上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开标时统一提报。
八 、其他
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到账,如未到账直接取消投标资格。(单位账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账号:802370200691703,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
公告时间:2013年11月21日9时0分 - 2013年11月27日17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