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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社会福利院改造扩建项目代建单位招标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青岛市 更新时间:2013-11-19 浏览次数:10 关闭 | |
招标登记日期: 2013-11-19 公告号: 13370-g 青岛市社会福利院改造扩建项目由代建单位根据建设方要求负责勘察、设计、规划等前期工作,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办理项目建设手续,负责施工过程中造价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竣工结算等,按规定完成工程验收、财务决算等整个项目管理的全部工作。点这里报名(需要身份认证卡) 2、具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壹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壹级及以上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甲级房屋建筑设计资质;监理综合资质;综合经济专业、建筑专业甲级工程咨询资质;同时具有甲级造价咨询资质、甲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房屋建筑专业甲级建设工程监理资质中两项及以上资质。 根据青建发【2011】53号文规定,以下单位具备条件的,也可以作为代建单位参加投标: (1)市政府及部门直属的具有投资职能的政府投资公司; (2)从事本行业具有项目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3)具有项目管理职能的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改制,且仍持有国有股份的从事项目管理的企业。 以上单位需具有建设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建设类国家执业注册资格。 4、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招标人按照资格预审办法从报名合格的企业中选取投标人,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1、崂山区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且投标人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单位注册地址、详细通信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或建设类国家执业注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证书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人员,则需同时提供其在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根据青建发??2011??53号文第七条第二部分具备条件参加投标报名的,除提供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至少10人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以上证书上单位名称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则需同时提供其在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第1、2、3、4条要求的材料为投标报名必须资料。 2.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3. 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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