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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小协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改扩建(康复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泰安市 更新时间:2013-11-14 浏览次数:12 关闭 | |
新泰市小协镇卫生院业务用房 改扩建(康复中心)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小协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改扩建(康复中心)工程已由新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2012]165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新泰市小协镇卫生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加地方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40% ,地方财政:6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总建筑面积992.8平方米,地上二层,框架结构,总投资约250万元。 2.2建设地点:新泰市小协镇卫生院院内。 2.3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新泰市市外企业须有《市外建设类企业进新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1月14日至 2013 年 11 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3 时30分至 17时00分,在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持下列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地进新施工企业同时提供企业注册地和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地企业需提供《市外建设类企业进新备案证》并年检合格,以上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售后不退。图纸以电子版的形式发放至投标单位所提供的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12 月 12 日9时00分,地点为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泰市小协镇卫生院 地 址:新泰市小协镇 联系人:薛安喜 电 话:13854824978 邮 箱:xtxxwsy@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同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26号金华大厦6楼 联系人:张冬 电 话:0538-8221207 15269879033 邮 箱:tatxzb@163.com 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梁秀 电 话:0538-7257626 邮 箱:xtsjyzxlx@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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