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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鹊镇、花官镇、乐安街道(部分)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施工招标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东营市 更新时间:2013-11-13 浏览次数:13 关闭 | |
李鹊镇、花官镇、乐安街道(部分)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施工 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广饶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人地址:广饶县月河路291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街大众报社405室 项目编号:GRZCGK2013-264#-1 工程名称:李鹊镇、花官镇、乐安街道(部分)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李鹊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施工,总长约 2300 米 ,计划投资约200 万元; 第二标段:花官镇、乐安街道(部分)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总长约 4000米 ,计划投资约450万元; 各投标人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的一个标段。 总计划投资:约65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地点:李鹊镇、花官镇及乐安街道工程所在地。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与工程施工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等级,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工程业绩。 三、投标人报名要求: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东营市外埠企业须提供2013年度市政企业资质验证证明、省外企业须提供入鲁许可证、广饶县外企业须提供2013年度广饶县施工资质验证申请表、东营市清欠办(或广饶县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法人委托书及专职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在广饶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的专职委托人)】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需有本企业交纳一年以上的养老保险(开标现场查验)。 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人在项目报名截止日三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广饶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时间: 2013年11月13日 至 2013年11月19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40,13:30至17:00。 地点:东营市东城府前街大众报社405室或广饶县乐安大街乐安大厦西辅楼三楼服务台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联 系 人: 贾 女士 联系电话:18754604111 0546-8333557 监督单位:广饶县监察局、广饶县人民检察院、广饶县审计局、广饶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广饶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6923181 6457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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