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日期: 2013/11/4 公告号: 2013-689g
项目名称: 李沧区青银两侧改造市政外配套工程-石牛山路改造工程(道路、排水、给水)
工程地点: 青岛市李沧区石牛山路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城镇道路
本项目总投资额: 37090万元 工程造价: 375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道路全长约1529米,排水总长2270米,给水总长3070米
计划文号: 李沧发改【2012】130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青规综函字【2013】218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袁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87639971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袁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87639971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王汝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8661830146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370213005143465201202n030033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道路工程造价约2798万元,全长约1529m,为城市次干道,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为16cm;排水工程造价约405万元,总长2270m,DN300-DN500HDPE雨水管约1480m, DN600-DN800钢筋砼雨水管道约180m,翻建2.5m*1.8m暗渠46m,加长暗渠30m,DN300污水管道约610m;给水工程造价约547万元,管径DN400-DN800,总长约3070m。
本工程产生的土石方量约75000立方米,回填土方约9500立方米,其它全部外运。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排水和给水工程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750万元及以上;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入青信用证》,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被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4.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人不需要提供同类工程经验。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无。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 2013年11月4日9 时至2013年11月8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3年11月4日9 时至2013年11月8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4 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88751818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81505、85881507-162
公告时间:2013年11月4日9时0分 - 2013年11月8日17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