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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2013年农村饮水扶贫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泰安市 更新时间:2013-10-14 浏览次数:13 关闭 | |
东平县2013年农村饮水扶贫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PHJG2013-063 东平县水利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东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现决定对东平县2013年农村饮水扶贫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东平县2013年农村饮水扶贫工程施工 1.2项目地点:东平县商老庄乡、梯门镇、新湖镇、戴庙镇。 1.3项目规模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设4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商老庄乡2013年饮水扶贫工程; 第二标段:梯门镇2013年饮水扶贫工程; 第三标段:新湖镇2013年饮水扶贫工程; 第四标段:戴庙镇2013年饮水扶贫工程。 1.4招标主要内容:本项目所包含的建筑工程施工、管道及设备工程购买安装等,达到方案设计(需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清单。 1.5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2.2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均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2.4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申请人,请于 2013 年10月 14日至 2013年10月 18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平分公司报名,逾期不候。报名持下列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有关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平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平分公司 报名地址:泰安市红门路35号干休二所院内或东平工业园区九通典当内 监督机构: 东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538-2858759 投诉邮箱dpzfcg@sina.com 东平县监察局监督电话:0538-2821139 举报邮箱 dpzh1139@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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