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拟对青岛卷烟厂制丝、卷包车间大屏幕制作安装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相关事宜再次公告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1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1.2项目名称:青岛卷烟厂制丝、卷包车间大屏幕制作安装项目 1.3安装地点: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37号) 1.4项目概况:根据现有的物理环境情况,在制丝、卷包车间安装P5全彩色双面LED电子显示屏,可将电脑RGB信号传输到显示屏上显示,确保图像显示效果清晰,屏幕亮度高,显示均匀,色彩还原真实,图像失真小,显示稳定性高,使用寿命长,并能满足7×24小时长期连续显示的要求。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 1.5保修内容:P5全彩色LED电子显示屏免费保修三年,保修期满后,实行终生维修,只收取维修成本费用。 1.6工程质量:设备验收需要液晶屏体的生产厂家与甲方一同验收,须保证图像清晰无色差,一次性验收合格。 1.7资金来源:自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与招标需求相适应的营业范围,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供货物能力的供应商。 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事故。 2.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监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要求: 3.1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招标人不退还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3.2 如果招标人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时,招标人保留不接受该投标报价的权利,投标人承诺对此表示理解和同意。 3.3 投标(现场)活动正式开始后,我公司将按照第2条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如不符合相关要求将取消投标资格。 5.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9月30日至2013年10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37号青岛卷烟厂设备动力处,超过报名期限招标人不再接受报名。 6.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也可传真加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现场报名须携带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与投标响应函(格式自行设置);传真加电子邮件形式报名须将上述资料分别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传至我公司(以两个文件全部达到的时间为实际报名时间)。 7.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符合第2条的投标方,按照招标人的要求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壹万元整)。 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0日下午15:00(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9.投标、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37号青岛卷烟厂办公楼调度室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0.其他要求 10.1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10.2 中标后的投标人,按照中标结果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本次招标控制价为8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37号 邮政编码:266101 联系人:牟先生 电话:0532-81921376 传真:0532-81921375 邮箱:mukai@mail.ets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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