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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郯城县省直“第一书记”帮包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房屋建筑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临沂市 更新时间:2013-9-29 浏览次数:13 关闭 | |
临沂市郯城县省直“第一书记”帮包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郯城县省直“第一书记”帮包村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郯城县省直“第一书记”帮包村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人为山东同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泉源乡。 2.2招标工程投资额:395万元。 2.3 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泉东村、泉源头新村、大马庄、西五湖、李五湖。 第二标段:东五湖、长埠岭、大王庄、南夹埠新村、丁一村。 主要建设内容:开挖疏浚沟渠,硬化水泥路,新建排水沟及拦水坝等工程。 2.4 工程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 2.5 项目工期:100日历日。 2.6 项目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房屋建筑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于2013年9月30日至2013年10月11日,每日8:30至11:30, 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郯城县郯东路中国银行三楼山东同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参加资格审查报名,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投标。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营业执照(原件副本查看,复印件留存)。 (2)资质证书(原件副本查看,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查看,复印件留存)。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5)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劳务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或证明,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6)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7)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三年内无违纪违法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8)外地水利水电企业须提供市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9)外地房屋建筑需提供进郯备案证明。(原件) (10)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 (原件) 以上资料原件副本进行审查,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郯城县省直“第一书记”帮包村建设项目资格审查材料”字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安排。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2日14时30分。 标书投送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3 本项目工程开标时间为2013年 10月22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为: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本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同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工 联系电话:15550997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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