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肥城精制盐厂2×30Kt/a药用氯化钠搬迁节能技改项目,已由肥城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的部分低压配电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 项目编号: SDGJFC2013071 1.2 项目名称: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搬迁节能技改项目低压配电柜采购项目 1.3 建设地点:山东省肥城市边院盐化工园,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搬迁节能技改项目区。 1.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20天供货 1.6 招标人:山东肥城精制盐厂 1.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锅炉车间、药用氯化钠主车间及卤水处理车间低压配电柜采购(货物清单、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和图纸) 2.2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两个标包;A包:锅炉车间低压配电柜采购;B包:药用氯化钠主车间及卤水处理车间低压配电柜采购;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 2.3 质量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2.4 质保期:一年,从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组织; (2)配电柜制作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企业成立年限不少于10年。 (3)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低压抽出式开关柜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交流低压配电柜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低压无功功率补偿装置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配电箱(配电P板)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及配电柜生产企业所必须的其它一切许可手续; (4)投标人制作的低压配电柜必须符合相关国家及电力行业标准,有进入山东电网的资质,具备在泰安(肥城)电网运行的相应资格,项目验收时供电公司对投标人制作资质提出的异议,由投标人负责解释,因资质问题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5)2012年以来,投标人有100台以上低压配电柜制作的业绩,并且这些设备已经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无相似业绩的制造商不予接受;投标时提供业绩清单及相关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无相似业绩证明资料或提供虚假证明的标书按废标处理。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均不得同时报价。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截止时间: 2013 年9月30日 18 时00 分。 4.2 报名地点: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肥城市向阳街南首文竹花园沿街楼,肥城市行政服务大厅对过)。 4.3 报名方式: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合同到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报名。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发售 5.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0月4日至2013 年10月5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5.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5.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10月8日 下午15 时00分 。 6.2 开标地点:肥城市泰临路002号(山东肥城精制盐厂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6.3 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下列账户: 收款单位: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肥城分公司 账 号:9090109030542050003449 开户银行:肥城市新城农村信用合作社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逾期缴纳或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6.6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账户汇至上述指定账户。招标人不接受现金、支票等其它缴款方式。银行进账单上的汇款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6.7 投标保证金到账后,投标人应持银行进账单到肥城市向阳街南首文竹花园沿街楼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作为投标保证金缴讫凭证。未取得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的,将被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山东肥城精制盐厂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13518681058 8.2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538-323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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