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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政府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
类别:采购信息---政府采购 地区:东营市 更新时间:2013-9-27 浏览次数:18 关闭 | |
项目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电脑、打印机、照相机采购项目 公告期限:2013年9月27日至 9月2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 11:00,下午14:00-17:00) 询价时间:2013年09月30 日下午15:00 采购人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一、项目编号:DYETDZZC2013-70# 二、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联想台式电脑12台、柯尼卡美能达打印机1台、索尼照相机1件,预算资金为67400.00元。具体采购要求详见询价文件附件2。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所报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企业财务资信良好; 3.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以及履约合同的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5、认可本询价文件中的各项约定。 四、供应商报价时应提供的资信证明: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否则,将被认定为不具备参加本次询价资格的供应商。 2.若本次采购产品设备品牌、型号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且在有效期限内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网上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将被认定为不具备参加本次询价资格的供应商。 3.若本次采购产品设备品牌、型号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提供网上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再对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保产品因素价格调整。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它事项:各供应商应认真核实询价文件中确定的品牌型号,若发现相关厂家不存在该品牌型号等问题,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在报名期限时间内送至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六、报名方式:有报价意向的供应商请在公告期限内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明响应的项目编号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到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确认报价意向。不接受邮寄和传真报名。在公告期限内未按时报名的供应商,其报价不予接收。 七、报价地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询价室(东营市东城府前街59号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B楼302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宋女士 孙女士 联系电话:13589435730 15166275328 地 址:东营市府前街75号大众日报405室 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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