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仲勋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局的委托,对其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塑料垃圾桶购置项目以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ZHX-201312H 2、项目名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塑料垃圾桶购置项目 3、项目内容 塑料垃圾桶3000只(每只桶须配备3个桶盖)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产品及服务的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报名。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人上三年度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上三年度系指2010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同类项目业绩系指供应商签订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塑料垃圾桶供货经历,以合同原件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原件); (4)投标产品须具有地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2010年1月1日后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质检报告(开标时须提供质检报告原件); (5)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2011年1月1日以日来无重大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开标时须提供原件,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注:1. 投标人开标前须按要求提供以上所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注明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并将其单独装袋密封并附上目录,供评标委员会评审使用(以上所有资质资料的复印件要在投标文件里面体现)。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发布。 6、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3年9月27日至2013年10月11日,每天9:00至11:00,14:00至16:00(周六、日及节假日除外)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路467号汇商国际B座2203室发售。 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7、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在2013年10月11日17时00分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按照以下联系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8、投标保证金 8.1 银行电汇或者网银转账 8.2 金额:8000元。 8.3 2013年10月16日16:30时前向代理机构交纳,账户信息如下: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仲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青岛东海路支行 账 号:5220 301 001 0001 8670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3年10月18日09时00分起至09时30分止。 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8日09:30分 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 10.1招 标 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局 地 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路369号 E-mail: / 邮政编码: / 电 话: 0532-86989205 传 真: / 联 系 人: 王慧 10.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仲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路467号汇商国际B座2203室 E-mail: sdzhx123@163.com 邮政编码: 266000 电 话: 0532-86107217 传 真: 0532-86107217 联 系 人: 刘晓薇 山东仲勋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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