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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2013年市政道路、排水、桥梁、绿化景观等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菏泽市 更新时间:2013-9-25 浏览次数:18 关闭 |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DFZH20130924-051 1.招标条件 菏泽市2013年市政道路、排水、桥梁、绿化景观等工程施工监理,经菏泽市人民政府批准施,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菏泽市城乡建设局。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包括菏泽市城区内的高新区生态公园、污水提升泵站、丹阳东路、长城路、中山路、和平路、府南街、平原路、上海路、五屯路、新石南路、昆明路、滨河北路、杨店东路、广州路、南京路等道路;具体包括快车道、慢车道、供热、铺装、排水、绿化等内容,具体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2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2.3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施工阶段的监理。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 3.3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应具备市政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潜在投标人及项目总监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3.5市外(省外)企业需办理备案手续.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25日至2013年9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在菏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九楼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拟派本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其身份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6)市外(省外)企业提供备案证明。 4.2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需领取投标诚信承诺书,凭签字盖章的承诺书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菏泽市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中华路1369号 地 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武女士 电 话:0530-5057722 电 话:0530-7079610 电子邮件: 电子邮箱:sdfzhz01@163.com 2013年0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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