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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建设项目(翟镇)施工招标公告(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泰安市 更新时间:2013-9-24 浏览次数:13 关闭 | |
1.招标条件 新泰市“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建设项目(翟镇)已由新泰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泰市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共计35条,约34.5km混凝土道路施工。 2.2 计划工期:160日历天(2013年部分60日历天,2014年部分10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及施工时间段按招标人要求) 2.3招标范围:以上项目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泰安市市外企业须有进泰备案证。具有同类项目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24日至2013年9月29日,每日上午8时00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外地企业需提供《市外建设类企业进泰备案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6日9时00分,递交地点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泰市翟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泰市翟镇府前街 联 系 人:曹主任 电 话:15092819751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泰睿信分公司 地 址:新泰市青龙路北侧水利局西邻 联 系 人:曹学亮 电 话:15020807512 8.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朱林富 联系电话:0538-7257626 电子邮箱:xtjyzxzlf@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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