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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网络系统设备招标公告(系统集成)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东营市 更新时间:2013-9-24 浏览次数:12 关闭 | |
项目名称: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网络系统设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3年9月24日至2013年9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30。 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6日14时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营区曹州路60号 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一、项目编号:DYZCZ2013-279# 二、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网络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预算资金44.5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肆级(含)以上资质。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五)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四、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必须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及公证书,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国家信息产业部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肆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人及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后发出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第六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信女士 电 话:0546-8902302 地 址:东营市东城东二路276号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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