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勘察及测量招标公告 2013-006918-1303-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乐陵市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勘察及测量 已由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鲁发改投资【2012】95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乐陵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生活垃圾处理场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乐陵市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勘察及测量位于城区及乡镇,建筑面积29394m2,合同估算价22.4万元,计划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建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 投标人须具有以往类似设计经验,并证明在设备、人员和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资格证书。 5、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6、业绩要求: 要求近三年(2010年1月1日以来)有同类工程设计业绩,需在投标时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资格要求及打分办法中所需合同的复印件); 7、 外地入乐企业,须提供外地企业入乐备案证明; 8、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 9、 具有按时、保质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4.投标报名 请于2013年9月18日至2013年9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乐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注: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下列证件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外地企业入乐备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另行通知,地点为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陵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生活垃圾处理场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乐陵市汇源大街三里庄 地 址: 济南市山大南路56号 邮 编: 253600 邮 编: 250013 联 系 人: 徐玉柱 联 系 人: 耿慧超 电 话: 0534-2113116 电 话: 13793196738 传 真: 0534-2113116 传 真: 电子邮件: llcglhk@126.com 电子邮件: 331260582@qq.com 网 址: 网 址: www.sdygzb.cn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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