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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利群广场基坑监测工程招标公告(具备相应岩土工程和工程测绘资质)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威海市  更新时间:2013-9-16 浏览次数:11       关闭 | 

 一、投标须知     荣成利群广场基坑监测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现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投标前请各单位仔细阅读本招标公告,投标单位参与投标视为完全接受我方招标公告要求。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荣成利群广场基坑监测     建设规模:位于荣成市成山大道中段,基坑检测布置详见设计图纸     招标范围:荣成利群广场基坑监测。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施工工期:工期至基坑回填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准予参加投标。     1) 具备相应岩土工程和工程测绘资质;     2)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办法,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始终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招标人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以上问题,或发现名不符实,业主有权无条件收回合同内容,并按违约处理,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报价书;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报价表及附表;     4.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     5.施工方案及保证工期的技术措施、人员组织、进度安排。     (四)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和工程量总价报价,该综合单价为每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材料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计入单价报价,并将所有成本平均到每平方米,计算出每平方米综合单价。该综合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今后不再执行任何政策性调整。工程量最终按实结算。工程量清单附后。     (五)投标文件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版光盘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5.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正、副本,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6.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7.标书送交时间: 2013年9月22日下午17:00以前     8.标书送交地点:崂山路67号德泰大酒店5楼总裁办     9.开标地点:崂山路67号德泰大酒店6楼会议室     10.开标时间:2013年9月23号 9:30
           
    11.联系电话:技术咨询 18668197121     张工
             商务咨询0532- 88807755   任工  0532-88809955   孟工     (六)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规范、图纸、技术要求等有关文件而进行的各项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工作,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2.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需提供价格组成分析表,分析表中需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含量和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3.投标人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投标报价如有优惠,须在单价中反映。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自身情况,一次性地报出本工程措施费和其他项目费.凡属于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而投标人未作相应报价的,将被认为投标人已经在投标报价的其他列项中作了相应的考虑.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报价,今后不作任何政策性调整。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需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0(大写壹拾万元整)。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方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未中标单位将于开标后1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将于双方签订合作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1.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1.1开标后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1.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1.2投标保证金交纳:     1.2.1投标保证金应于2013年9月22日前到账,招标方为投标单位开具收据,凭收据方有资格参加投标,收据应于开标时携带出示。     1.2.2外地投标方可可电汇至下列帐号:     收款人单位名称: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青岛工行台东支行     账    号:3803023009006623292     2、定标准则     2.1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圆满的履行合同、对招标方最为有利的投标方。     2.2招标方可能组织多轮技术询标及竞标报价,且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3、投标方出现以下情况的为无效的投标:     3.1投标方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的;     3.2公开报价后、投标人撤回投标,退出招标活动的;     3.3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3.4投标人向评审小组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3.5中标人不按规定的要求签订合同;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投标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其权力,且投标方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造成招标方损失的,投标人应予以赔偿。     (八)评标标准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二、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方提供资料。     三、合同主要条款     1.质量:  合格     2.付款方式:     正式施工后,工期需满足计划要求。工程进度完成50%后,拨付至已完工程量的60%;工程进度完成80%后,拨付至已完工程量的60%;工程竣工后,拨付至已完工程量的70%;工程竣工完成乙方提交完整齐全、符合要求的工程资料且结算审计完成后,拨付至审计审定值的95%,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质保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回填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四、开标及评标     1、开标会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派代表参加。     2、开标由双方检验文件密封情况,无误后开启投标文件。     3、采用公开唱标形式。     4、评标:招标方进行综合比较,于唱标之日起十日内通知中标单位。     联系电话:0532-88807755     五、招标文件附件     资料文件请各单位向青岛市李沧区广水路610号福兴大厦六楼德源泰置业办公室索取,联系电话:张工  0532-888077555。资料费每份200元,资料费交至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财务部,资料费不退。
    附件:设计图纸。

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投标单位纪律要求书     为保证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集团”)招投标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投标单位必须遵循以下要求,方能参与项目的投标工作。     一、利群集团的招标工作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所有招标项目由集团招标小组成员进行集体决策,因此禁止任何人通过任何方式干扰集团的招标工作。     二、投标方在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合同履行的全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利群集团人员赠送钱、物、有价证券和免费提供劳务,不得为利群集团人员及其家属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得为利群集团人员安排旅游、娱乐等活动。     三、投标方将投标文档提交公司后,在没有得到利群集团正式邀请的情况下将不允许到集团招标小组探访或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如需要交流或澄清时利群集团将另行通知。     四、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与招标小组各成员单独接触,所有会面均要在招标人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五、投标人在项目进展期间,禁止询问招标情况,不允许通过与集团负责项目的人员打电话或通过其它方式询问招标工作的进展情况。招标人将有专人向投标人通报进展情况。     六、项目进展期间投标单位不允许就所参与项目与集团的领导层进行交流或询问情况,更不得在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面前对招标小组的工作妄加评论和传播不真实言论。     七、投标人不得串标,不得询问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书内容;投标人应保证不将招标人本次工程的建设规模、内容泄漏给其他公司;投标人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中标,则中标无效,已经签订合同的,则中止执行),情节严重的,三年内禁止参加利群集团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 9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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