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产业新区延河路、滦河路、物流大道、规划路道路工程勘察(二次发布) 招标方式: 公开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等级: 其他
工程地点: 胶州市产业新区 计划工期(天): 30
工程规模: 预计造价(元): 151970000
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内容: 产业新区延河路、滦河路、物流大道、规划路道路工程勘察 (包括初勘和详勘)
计划文号: / 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单位: 胶州市产业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联系电话): 柴渝 0532-85276221
招标代理: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惠铭艳 053282205307
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评定标准
工期要求:30(天)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 地质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图纸押金:0(元)
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
投标保证金:10000(元)
报名条件:/
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工程造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勘察工程(包括初勘和详勘)
公告说明:
投标要求:
一、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勘察单位,于2013年9月11日17时至2013年9月18日17时(不含周六周日)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到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0532-82205266),参加报名。二、报名需带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从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勘察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如证书单位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或未能体现所在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社保证明原件); 4、项目投标申请表(勘察设计类); 5、企业上三年度承担单项勘察合同额50万元及以上经备案道路工程勘察项目的勘察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勘察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 7、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报名条件要求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证明。 注:以上资料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盖公章)。 投标保证金说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报名时必须缴纳。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必须采用支票、电汇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帐户中支出(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招标公告时间: 2013-09-11 17:00:00 -- 2013-09-18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