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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卷烟厂南渠、流亭仓库安防监控及消防系统(2013-2014)维护保养服务招标采购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青岛市 更新时间:2013-9-16 浏览次数:2 关闭 | |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南渠、流亭仓库安防监控及消防系统(2013-2014)维护保养服务。 1.2维保服务项目地点:青岛市李沧区重庆中路1091号青岛卷烟厂南渠仓库、青岛市城阳区丹山工业园青岛卷烟厂流亭仓库。 1.3维保要求:按照《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通告》文件要求,对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南渠、流亭仓库消防系统及安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青岛卷烟厂南渠仓库占地面积约6.5万平方米,建有12座多层库房,维保范围为各库房内的室内消火栓及管网、手报按钮、防火卷帘门、空气采样报警输入模块,以及室外消火栓及管网、室外摄像监控系统、消防水泵房供水系统。流亭仓库占地面积约7.6万平方米,建有十座单层库房,维保范围为各库房内的室内消火栓及管网、手报按钮、空气采样报警输入模块,以及室外消火栓及管网、室外摄像监控系统、周界防范系统、消防水泵房供水系统等。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企业应通过山东省消防总队2012年度“省内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企业资质审批”,并符合青岛市消防局关于消防维保企业备案的相关要求。 2、投标企业应有多年从事消防工程施工及维护保养经验,维保业绩突出。 3、投标企业应熟悉上海松江系列自动报警系统、监控系统以及瓦格纳空气采样报警系统的安装、调试及维护保养。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3.2报名地点: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安保处(青岛市株洲路137号)。 3.3报名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各类资质证书、山东省消防维护保养许可证、授权文书原件供招标人初步查验。 3.4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日期要求 招标人将按照报名要求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初步查验,投标人提供的资质文件列项符合本公告2.1条要求的,招标人向该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以及开标时间通知。凡不按时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未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4、资格审查 4.1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在评标时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携带相关证书由投标人审查各类资质文件的有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仟元整(人民币)。 5.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现金或支票的形式在领取招标文件前交纳,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及交纳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按规定时间及程序参加开标后,招标人最迟于本项目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按规定时间及程序参加开标的投标人退还全额投标保证金。 5.3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6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地址:青岛市株洲路137号 邮政编码:266110 电话:81921255 联系人:卢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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