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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2013年第二批既改项目政协家属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临沂市 更新时间:2013-9-12 浏览次数:13 关闭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沂水县2013年第二批既改项目政协家属院工程 已由 有关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沂水县委员会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沂水县政协家属院院内。 2.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共4栋,砖混结构,两层,改造面积约1349平方米。 2.3合同估算价:约 20万人民币。 2.4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 2.7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级 企业资质,具有与本工程规模类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9月12日 至 2013年9月1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下同),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分至 18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沂水县莲旺街与正阳路交汇处向南50米路西)报名及资格预审。 4.2报名及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仅用于xx工程投标,再复印无效”字样): 1、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6、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7、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8、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近三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 9、法人授权委托人、注册建造师劳务合同、养老保险缴费凭据(2012年度或2013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10、企业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开具的无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行为记录书面证明(原件); 11、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12、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证明(原件); 13、外地施工企业须出具进临及进沂水备案登记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14、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所有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 沂水县2013年第二批既改项目政协家属院工程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3年9月12日 至 2013年9月16日 ,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8 时 00 分,在 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沂水县莲旺街与正阳路交汇处向南50米路西)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地点为 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城路9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4000 元人民币。 7.2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名 称: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账 号:207804343538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水支行 7.3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7.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以其他帐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 沂水县2013年第二批既改项目政协家属院工程 投标保证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沂水县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郭主任 电 话:13953922210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905498722 2013年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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