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篓子山垃圾处理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3-006673-0601-081s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烟台市芝罘区娄子山垃圾处理场改造工程施工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烟台市芝罘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烟台市芝罘区篓子山,道路先是东西向,再是南北向,进口6米,出口8米,道路总长度为268.478米,道路及场地均为新建工程。排水管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最大管径为500毫米(RCPII500x4000 GB11836);本工程照明灯布置在人行道,距路沿石0.75米处,单侧布灯,道路车道侧光源为NG250W,路灯高度为8米,间距24米。场地内设16m半高杆灯,灯杆的悬挑长度为1.5m,灯具的仰角为10°,其整体结构设防烈度7级;本工程供电系统采用380/220V三相四线制;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 15450㎡。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根据烟建城乡[2011]17号文规定,外地企业需具有进烟备案证明。 4.投标报名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3 年 9 月 10日至 2013 年 9 月 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至 17 时 30 分,在烟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者,请于2013年9月10日至2013年9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在烟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10 月 17 日 9 时,地点为烟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烟台市芝罘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烟台市芝罘区世裕路东116号 地 址: 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 邮 编: 264000 邮 编: 250014 联 系 人: 位希龙 联 系 人: 冯美娜 电 话: 0535-6687108 电 话: 0535-6251291 传 真: 传 真: 0535-6251291 电子邮件: 18353588066@163.com 电子邮件: lczb2012@163.com 网 址: 网 址: http://www.lucheng.sd.cn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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