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SDFW-PCZB-SG-1305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省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第五批生产技改等服务类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省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第五批生产技改等服务类项目施工公开招标的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项目名称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附件)。
分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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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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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FW-PCZB-XQSG-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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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住宅小区供配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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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FW-PCZB-SJSG-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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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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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FW-PCZB-NWJYSG-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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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农网改造升级结余流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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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FW-PCZB-YFSG-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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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峰渡夏流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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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3)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l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11)业绩要求:
开标日前3年内,具有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业绩(单项合同施工金额不低于50万元)5个及以上;
(12)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
l 开标日前半年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l 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特大工程质量事故;
l 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发生一般安全事故;
l 开标日前半年内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电网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之一的;
l 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
l 开标日前一年内在招标人其他工程中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
3.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分别如下:
3.2.1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配套工程施工、2010年度农网改造升级结余流标项目;迎峰渡夏流标项目施工必须满足以下专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项目所在地施工许可证(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需要);
(3)具有专业的电气试验检测资格,并具有相应的质量检测设备及场所;
(4)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
(5)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伍级及以上《承装、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2.2生产技改项目施工包1至包4必须满足以下专用资格要求:
应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3.2.3生产技改施工包5必须满足以下专用资格要求:
投标方应具备大型(1千万以上)信息系统设计、开发、集成、实施能力资格证书,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13年9月2日起至2013年9月9日止,每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6:30 (北京时间)。
4.2地 址: 济南市市中区玉函路63号紫宸大厦6楼
4.3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售价300元/包,购买现场交纳(届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开标、技术、商务)正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须于2013年9月2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交至济南彩虹大酒店9楼会议室(山东省济南市少年路12号)。如果地点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2开标时间为2013年9月23日上午10:00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地点:济南彩虹大酒店9楼会议室(山东省济南市少年路12号)。
5.3投标保证金要求: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共5万元。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翟媛媛、孙琦凡
地 址: 济南市市中区玉函路63号紫宸大厦6楼
邮 编: 250012
电 话: 0531-89027812、89027807
传 真: 0531-89027727
Email : jnzbzx@188.com
开户名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济南市工商银行经十一路支行
帐 号:1602001209004602367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31—87087170 传真:0531-87087177
财务地址:济南市经五小纬四路46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楼 2楼财务部)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