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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板桥坊河南岸河堤景观设计招标公告(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青岛市 更新时间:2013-8-19 浏览次数:5 关闭 | |
李沧区板桥坊河南岸河堤景观设计筹建工作已经就绪,现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 标 人:李沧交通商务区建设办公室 地 址:青岛市李沧区沧海路14号 项目名称:李沧区板桥坊河南岸河堤景观设计 投资金额:约220万元 工程地点:李沧区板桥坊河南岸 招标内容:李沧区板桥坊河南岸河堤景观工程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二、要求: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投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境外企业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项目负责人应为市政道路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工程师(如为境外企业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于2013年8月16日9 时至2013年8月23日17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7号甲亚麦国际中心16楼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3、本工程报名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如证书单位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或未能体现所在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社保证明原件;如职称证书上未体现所学专业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4、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工商局盖章出具日期距投标报名日不得超过30日)。 注: ①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第1、2、3、4条要求的材料。 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必须具备相同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变更的,须附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③如为境外设计企业,可不提供第1、2、3、4条要求的材料,但须提供能证明其具备承揽设计任务能力的相应证明材料。 四、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为合格投标人,招标人将于2013年8月23日17时前通知合格的投标单位。合格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企业,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合同造价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或景观园林工程设计项目。 六、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招标人联系人: 朱珊 联系电话: (0532)84618662 招标代理机构: 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田友民 联系电话: (0532)68895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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