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海阳市人民检察院地址:海阳市公安街2号 联系方式:0535-30119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环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67号观海大厦B座五楼 联系方式:0535-624076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项目名称:海阳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暨亚运村国际区室内装修工程项目编号:海阳政采[环宇]2013-004-01号 五、采购内容及标段情况: 采购内容:海阳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暨亚运村国际区室内装修工程的施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工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20个日历天内完工;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海阳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暨亚运村国际区室内装修工程 |
详见招标
文件 |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根据烟建行业[2012]6号文规定,外地企业须具有进烟备案证明; (5)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山东环宇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67号观海大厦B座五楼)
时间:2013年8月15日起至2013年8月20日16:00时前到山东环宇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方式: 购买 售价: 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人民币50元整)。 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3年9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八、开标日期:2013年9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海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大厅(海阳市公园街16号) 九、本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刘飞 十、其他: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及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到山东环宇招标有限公司登记备查,邮箱:xxxfei_cn@sina.com;传真电话0535-6260808、财务电话0535-6262836。开户行:烟台银行国贸大厦支行;账号:015411201000578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