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青州市北城公园养护管理工程
(QZZ2013-0177)
招
标
文
件
获取时间:二○一三年八月九日至八月十三日
获取地点:青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二○一三年九月三日
开标地点:青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招标大厅
青州市招投交易中心
青州市北城公园养护管理工程
招 标 公 告
青州市招投交易中心受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青州市北城公园养护管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青州市
工程内容:北城公园养护管理工程:乔、灌木及地被植物和草坪的保养、修剪、整形、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 小品的清洁、粉刷;水面保洁;绿地日常保洁;广场铺装的更换、保洁;报损游园灯更换;灌溉系统维护;其他日常安排的临时性等工作。概算投资:237569元。
二、养护管理合同期限:一年
三、工程质量标准: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质:具备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绿化企业
五、报名须提供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和身份证、项目经理及投标代表人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核查)。
六、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8月9日至8月13日下午5点前
地点:青州市人民办事中心二楼
七、答疑时间:2013年8月18日下午5点前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9月3日上午9:30
地点:青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人民办事中心二楼)
九、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青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0536—3889980
邮箱:
qzzfcgzx@163.com
网址:www.qzggzyjy.com
联 系 人:刘刚 董波
日 期:二○一三年八月八日
招 标 文 件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书及其要求
第五章 相关表格
第六章 投标报价单的填制说明
附:投标报价单
第 一 章、投标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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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青州市北城公园养护管理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青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项目地点:青州市
承包方式:总价合同承包
要求质量标准: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详见第二章)
管理时间:一年
招标范围:北城公园日常养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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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名称:青州市绿化养护工程招标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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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由市园林局集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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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具备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绿化企业
资质审查时间:2013年8月13日下午5点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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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为: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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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数额:1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账户缴纳,可以是银行汇票或者电汇,不接受现金、支票,不接受个人及其他账户缴纳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5:00以前到帐。否则,不能进入开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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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正副本6份(1正5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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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答疑
送达时间:2013年8月18日下午5:00前
地点:青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地址:青州市人民办事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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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13年8月13日下午5点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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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13年9月3日上午9:30
地 址:青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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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报价的确定:超过概算投资报价属无效报价,无效报价不进入评标程序;
评标原则:综合评审、择优定标,不保证最低价格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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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本次工程招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已得到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养护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
2.1工程说明、开竣工日期、资金来源见前表须知。
2.2标的介绍:
北城公园养护管理工程,详见招标公告。
2.3其他说明
2.3.1由于该工程重要的地理位置和独特的地位,要求对绿地养护管理的水平较高,全线均必须达到山东省2004年发布的绿化养护工程一级养护标准。
2.3.2该工程道路畅通,施工地点有水源,工程施工用水、用电,均需中标单位自行解决。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2.3.3施工中的交通:如需中断交通,中标人有义务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和招标委托方组织施工现场的交通管理,作好有关交通警示。
2.3.4工程施工中要注意保护环境,垃圾要随时外运,不得在工地存放。施工时不得占用主车道路面。
3.对投标人的要求及投标费用规定
3.1投标人的资质见须知
3.2参加该项目工程投标的施工单位代表,必须是单位的法人代表(带身份证)。如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参加开标会议的,应有法人签署的法人委托书中被授权的代理人(带代理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供以下资料(1)资质证书(原件、副本);(2)营业执照(原件、副本);(3)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4)有关企业信用等级的证件(原件);(5)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等职务犯罪记录证明(一式二份,必须提供,否则按废标处理);(6)参与评标的其他资料。
3.3资格审查:招标人对每一个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无权参加投标。
严禁投标人借用资质前来投标,通过招标人及资质审查小组的提前审查、评委评标时重审以及根据其他投标人的举报,确为借用资质的,投标为废标,后果自负。
3.4投标人获取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中标人承担本次招标的公证费200元。
3.5非由招标代理结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权参加投标。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 本招标的招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及其答疑和补充通知等。
4.2投标人应参考所提供的该工程的养护工程量统计表及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计算工程量及施工。各类垃圾的清运及苗木保活补偿等的数量由投标人自行测算,此部分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应一并考虑。
4.3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格式、技术规范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5、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2013年8月18日下午5点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且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将在www.qzggzyjy.com网站上发布,请投标人及时在网站上查询。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招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6.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6.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限。
三、投标报价说明
7.1要求各投标单位对上述工程进行报价。
7.2投标人应先到工程地点踏勘,充分了解工程位置、地质、道路、绿化情况、种植草木种类、水电源情况等情况,报价时要充分考虑。
7.3由投标人所作报价单中的单价和合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措施项目费、劳动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利润、税金以及其他现场因素费、风险费、保险费和行政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招标文件中规定应缴的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间接费用。该价格一旦报出在合同期内不得调整。
7.4投标单位应参照所提供的各标段的绿化养护管理标准,结合本单位及本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承担本项目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费用。
7.5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验收标准等内容,结合现场施工条件一起进行查阅、理解和计算。
7.6投标人的报价单中,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持,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单价和合价中;发现少报、漏项者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总报价超过概算投资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7.7任何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工程索赔、报价错误等将不获得批准。
7.8监理费按中标额的2%向各标段的中标单位收取,请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从工程款中扣除。
7.9投标货币:投标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
7 .10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不得进行更改;如经自行测算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有异议,请向招标人提出答疑,如不提出答疑,视为响应设计要求,在中标后按要求进行施工;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答疑核定属实的将及时公告所有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
(2)工程费用预算表、工程量明细表、材料明细表
(3)养护管理方案及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措施
(4)日常管理使用的机械、设备情况
(5)项目经理及技术人员安排
(6)投标人承诺在付款及其他方面的优惠条件等
(7)企业概况:
①企业简介
②企业概况表
后附: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
③企业财务状况表
(8)投标保证金证明
(9)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10)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确认程度
(11)其他承诺、说明及建议
(12)按本须知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7)(8)(9)项只须提供1份,并放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9、投标保证金
9.1根据投标人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汇票或者电汇。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方式、时间见前附表第6项规定,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9.2投标人如未中标,招标人将在开标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逾期不计利息。投标人中标后,中标人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按中标额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按中标额的2%交纳监理费,请在报价中考虑。已交的投标保证金在交纳中标服务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
9.3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9.3.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9.3.2未在规定期限内签暑合同协议的。
9.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10、招标人答疑
10.1投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针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将要求进一步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书面答复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
10.2勘察现场
10.2.1投标人自行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参考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据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0.2.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
10.2.4招标答疑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1.1投标人按规定编制一份“正本”和五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1.2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印鉴。
11.3全部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批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2.投标文件的密封等标志
12.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内,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内包封上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
12.2内层和外层包装都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工程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在内层包封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12.3如果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投标人。
12.4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副本连同投标报价单一起交给青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1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3.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13.2根据本须知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回。
六、开标
14、开标
14.1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只需一人签名报到参加开标会,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14.2投标单位必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参加开标会并交验,否则视为废标:
(1)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
(3)资质证书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14.3开标会在招标管理机构及公证机构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结构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号。
1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4.4.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14.4.2未经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署或未盖投标人公章或盖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印鉴;
14.4.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 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14.4.4多项、漏项或工程量计算有重大误差的投标文件;
14.4.5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4.5由公证机构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然后按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的顺序,由各投标人宣读其投标报价、质量目标、优惠条件、服务承诺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合的其他内容。
七、评标
评标和授予《中标通知书》。
15.评标内容的保密
15.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15.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16、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投标文件,但双方不能见面,同时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17、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17.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将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17.2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力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17.4错误的修正
评标机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7.4.1如果用数字表示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17.4.2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机构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7.4.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18、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18.1评标原则:综合评审、择优定标,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18.2在评价与比较时应根据评标的原则,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承诺工期、质量标准、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拟投入的管理及技术人员素质、拟投入的主要设备状况、主要材料用量、临时工程布置、优惠条件及以往业绩等进行认真地综合评价。
八、定标
19定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采用百分制评标法。评委打分应按评标原则和办法的规定,在充分讨论和认真评议后进行,要求全面、公正和准确。
一、报价:88分
1、评标报价标底的确定:投标单位超过七家时,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去掉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标底值;投标单位未超过七家(含七家)时,以各投标单位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标底值。
2、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等于标底值的得88分,每高于标底值1个百分点减2分,每低于标底值1个百分点减1分。
二、技术方案:12分
1、综合说明(2分)
1.1 有质量、安全、施工措施(0—1分)
1.2 企业概况(0—1分)
2、养护管理方案(10分)
方案要求完整、齐全得10分,每缺一项减相应分值(含养护管理技术措施1.5分、养护成本分析1.5分、主要养护管理方法1.5分、劳力安排保证措施1.5分、养护管理时间安排1分、养管进度工序1分、冬雨季养护措施1分、现场安全文明保证措施1分)。
具体评标,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分别评出各项得分后汇总,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得出算术平均值,算术平均值由高向低排序后提交定标委员会,由定标委员会按得分依次确定各标段中标人。
九、授予合同
20. 中标通知书
20.1确定出中标人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中心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招标人对落选的投标人不做落标原因解释。
20.2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1.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21.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政府采购委托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
21.2如中标单位提出违背其投标文件范围或其他使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政府采购委托单位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第二章 青州市北城公园养护管理工程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一)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0.1 本标准适用于实地检查,赋分考评。
0.2 根据各路段实际情况,本标准分四部分,即:乔木(落叶乔木、常绿乔木),花灌木(包括球类、绿篱、模纹植物),草坪(冷季型、暖型草),地被、草花,绿化设施。各部分分值分别为25分、30分、30分、10分,5分,共计100分。
0.3 检查方法均以分段取样或单株取样、随机抽查为主。
0.4 各部分均分为“保存率”和“生长势”两项内容。由高分至低分分别赋分,然后累计加分,统计结果。
0.5 标准即可供自查时不同时期的纵向比较,也可供互查或上级检查同一时期的横向比较。
0.6 本考评标准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不断补充、修正和完善。
乔木(分值25分)
1.1 总体要求:单株健壮,树型自然,树姿美观,片林、组团、林带整体组团,“双线”(林冠线、林缘线)整齐。
1.2 考评标准
1.2.1 保存率(分值10分)
检查方法:分段取样,随机抽查。
1.2.1.1 保存率〉95%,赋分:9-10分;保存率80-95%,赋分:5-9分;保存率<80%,赋分:0-5分.
1.2.2 生长势(分值15分)
检查方法:单株取样,随机检查。
1.2.2.1赋分:10-15分.
1.2.2.1.1 树杆粗壮,无非整形性歪斜株,生长量(高度、冠幅、干径)明显增长;
1.2.2.1.2 修剪及时,剪口平滑,愈合良好,无干枯枝梢,无残留树桩,主干无杂生孽芽;保持树形整齐美观,骨架均匀。
1.2.2.1.3 病害症状:主干〈1%,叶部〈5%,虫害现象主干〈5%,叶部〈10%;
1.2.2.1.4 树叶完整,无枯黄、干焦、卷曲、缀拈、穿孔、流胶现象,叶色亮润洁净,好叶率〉90%;
1.2.2.1.5 树穴清洁,墒情良好,无杂草污物,无旱涝现象。
1.2.2.2赋分5-10分
1.2.2.2.1枝、干生长正常,生长量有少量增长;非整形性歪斜株〈5%;
1.2.2.2.2 修剪及时,剪口欠平滑,愈合较慢,无明显枯枝(枯枝率〈5%〉;无明显残留树桩,主干无杂生孽芽〈1%,无明显流胶与虫粪;
1.2.2.2.3 病害症状:主干1-5%,叶部5-10%,虫害现象主干5-10%,叶部10-15%;
1.2.2.2.4 树叶基本完整,无明显枯黄、干焦、卷曲、缀拈、穿孔、流胶现象,好叶率80-90%;
1.2.2.2.5 树穴清洁,无明显杂草污物(有污树穴〈5%〉,墒情一般,无明显旱涝现象。
0.2.1.3赋分0-5分
1.2.2.3.1枝干生长衰弱,生长量无增长,甚至出现早衰(小老头树)现象,非整形歪斜株〉5%;
1.2.2.3.2修剪不及时,干枯枝明显〔枯枝率〈5%〕,树桩树钉明显,主干无杂生孽芽〉5%,有明显流胶与虫粪;
1.2.2.3.3病害症状:主干〉5%,叶部〉10%,虫害现象主干〉10%,叶部〉15%;
1.2.2.3.4树叶不完整,有明显枯黄、干焦、卷曲、缀拈、穿孔、流胶现象,好叶率〈80%;
1.2.2.3.5树穴不清洁,有明显杂草污物〔有污树穴 〕5%〕,墒情较差,有明显旱涝现象。
花灌木(含模纹、绿篱、球类植物)(分值30分)
2.1 总体要求:生长健壮,造型美观,冠面完整无缺损,立面整齐无凹凸,平面连贯无断档(缺垄、缺株、缺主枝),叶色润滑光亮,无明显病虫害,地面清洁无杂物。
2.2 考评标准
2.2.1 保存率(分值10分)
检查方法:分段取样,随机抽查。
2.2.1.1 保存率〉95%,赋分9-10分;保存率80-95%,赋分5-9分;保存率〈80%,赋分0-5分。
2.2.2 生长势(分值20分)
检查方法:灌木单丛取样,模纹分段取样,随机抽查。
2.2.2.1 枝干架构合理,疏密得当,“双线”(林冠线、林缘线)整齐;
2.2.2.2 修剪及时,无干枯枝,地面无害虫粪屑;
2.2.2.3 病害症状〈1%,虫害现象〈5%;
2.2.2.4 树叶完整,无枯黄、干焦、卷曲、缀拈、穿孔、丝网现象,好叶率〉90%。
2.2.2.5 树穴(包括模纹、绿篱、低脚土沟)清洁,无杂草污物,墒情良好,无旱涝现象,场地平整。无冲刷沟坑、洞穴。
2.2.2.2赋分10-15
2.2.2.2.1生长均匀,符合几何图案要求,“三面”(冠面、立面、平面)无残缺凹凸现象;
2.2.2.2.2 修剪较及时,无明显干枯枝,地面无明显害虫粪屑;
2.2.2.2.3病害症状1-5%,虫害现象5-10%;
2.2.2.2.4树叶基本完整,无明显枯黄、干焦、卷曲、缀拈、穿孔、丝网现象,好叶率80-90%。
2.2.2.2.5 树穴(包括模纹、绿篱、低脚土沟)较清洁,无明显杂草污物,墒情一般,无明显旱涝现象,场地较平整。无明显冲刷沟坑、洞穴。
2.2.2.3赋分0-10
2.2.2.3.1生长欠均匀,图案不整齐,“三面”(冠面、立面、平面)有明显残缺凹凸现象;
2.2.2.3.1 修剪不及时,有明显干枯枝,地面有明显害虫粪屑;
2.2.2.3 .2病害症状〉5%,虫害现象〉10%;
2.2.2.3.3 树叶不完整,有明显枯黄、干焦、卷曲、缀拈、穿孔、丝网现象,好叶率〈80%。
2.2.2.3.4 树穴(包括模纹、绿篱、低脚土沟)不清洁,有明显杂草污物,墒情较差,有明显旱涝现象,有明显冲刷沟坑、洞穴
草坪(包括冷季型草、暖型草)(分值30分)
3.1 总体要求:冷型草生长期多于300天,暖型草生长期多于270天。坪地覆盖率高,生长均匀整齐,修剪及时合理,高度密度适宜,无明显色差,墒情良好,无明显旱涝,坪面无杂草、污物,无冲刷沟,基本无病虫害。
3.2 考评标准
3.2.1 保存率(覆盖率)(分值10分)
检查方法:分段取样,随机抽查。
3.2.1.1保存率(覆盖率)〉95%(按面积),赋分9-10分;保存率(覆盖率)80-95%,赋分5-9分;保存率(覆盖率)〉〈80%,赋分0-5分。
3.2.2 生长势(分值20分)
检查方法:分段取样,随机抽查。
3.2.2.1赋分15-20分
3.2.2.1 生长茂盛,无明显干枯株丛,枯草率〈1% ;
3.2.2.2 叶色润绿,无明显色差;
3.2.2.3 修剪及时,草坪整齐,密度、高度适宜;
3.2.2.4 病害症状〈1%,虫害现象〈5%;
3.2.2.5 坪地均匀,无裸地、无缺块、无斑秃、无冲刷沟穴。
3.2.2.2赋分10-15分
3.2.2.2.1 生长基本正常,有少量干枯株丛(枯草率1-5% );
3.2.2.2 .2叶色基本正常,无明显色差;
3.2.2.2.3 修剪较及时,草坪基本整齐,密度、高度基本适宜;
3.2.2.2.4 病害症状1-5%,虫害现象5-10%;
3.2.2.2.5坪地基本均匀,无明显裸地、缺块、斑秃、冲刷沟穴。
3.2.2.3赋分0-10分
3.2.2.3.1生长不正常,有明显干枯株丛(枯草率1-5% );
3.2.2.3.2叶色不正常,色差明显;
3.2.2.3.3 修剪不及时,草坪欠整齐,密度、高度不够适宜;
3.2.2.3.4 病害症状〉5%,虫害现象〉10%;
3.2.2.3.5坪地不均匀,有明显裸地、缺块、斑秃、冲刷沟穴。
地被、草花(分值10分)
4.1 总体要求:栽植适时,更新及时,品种适宜,生长茂盛,无萎蔫干枯,密度、高度适宜,控花有效,无断垄、斑秃、缺株现象,无认为致残、致枯、致缺,无杂草侵袭。
4.2 考评标准
4.2.1 保存率(覆盖率)(分值5分)
检查方法:分段取样,随机抽查。
4.2.1.1 保存率〉95%(按面积)赋分4-5分;保存率80-95%,赋分3-4分;保存率〈80%,赋分0-3分。
4.2.2 生长势(分值5分)
检查方法:分段取样,随机抽查。
4.2.2.1赋分4-5分
4.2.2.1 生长茂盛,生长期内萎蔫干枯率〈1%;
4.2.2.2 生长均匀,无断垄、斑秃、缺株现象;
4.2.2.3 病害症状〈1%,虫害现象〈5%;
4.2.2.4 墒情良好,浇水、排水及时,无旱、涝现象;
4.2.2.5 地内清洁,无污物、杂草,污物检出率〈1% 处/10平方米,杂草检出率〈1% 处/10平方米。
4.2.2.2赋分3-4分
4.2.2.2.1 生长基本正常,生长期内萎蔫干枯率1-5%;
4.2.2.2 .2生长基本均匀,无明显断垄、斑秃、缺株现象;
4.2.2.2.3病害症状1-5%,虫害现象5-10%;
4.2.2.2.4墒情一般,无明显旱、涝现象;
4.2.2.2.5 地内基本清洁,无明显污物、杂草,污物检出率〉1-5处/10平方米,杂草检出率5-10株/10平方米。
4.2.2.3赋分0-3分
4.2.2.3.1 生长不正常,生长期内萎蔫干枯率〉5%;
4.2.2.3..2生长不均匀,有明显断垄、斑秃、缺株现象;
4.2.2.3.3病害症状〉5%,虫害现象〉10%;
4.2.2.3.4墒情较差,有明显旱、涝现象;
4.2.2.3.5 地内不够清洁,有明显污物、杂草,污物检出率〉5处/10平方米,杂草检出率〉10株/10平方米。
五、绿化设施维护管理(分值5分)
5.1 供水管线设施,护栏铁丝完好,维护及时无损环(赋分0-2分)
5.2 园林设施完好无损环,无攀爬、乱贴乱画无污物、整洁(赋分0-3分)
(二)绿化养护管理作业要求:
1、修剪:落叶乔木一年一次以上,常绿乔木两年一次,花灌木一年三次,绿篱一年四次,图案模纹一年五次以上,冷季型草坪一年十次以上,暖季型草坪一年五次以上,留草高度为2-4厘米,并常年保持乔、灌木无病虫枝、干枯枝、徒长枝、倒生枝、阴生枝。
2、及时清理死树、枯枝、坏桩、断桩。
3、施肥:新植乔木每年一次,其他树两年一次,灌木、模纹图案、草花每年两次,草坪每年两次。中标企业的施肥时间,施肥数量,肥料种类,必须在监理工程师现场指导和监督下按标准要求操作,具体见附表。
4、浇水:新植树木五次以上,灌木及模纹图案三次以上,草坪五次以上。及时排水防涝,如遇特殊情况按监理通知操作。
5、病虫害防治及冬季防冻措施:药物防治五次以上,人工防治二次以上;入冬前及时对易受冻害的花木实施防冻措施。
6、缺株及时补植。
7、各类树木及时扶正,新补植树木及时扶架。
8、中耕除草五次以上。
9、绿地每天清扫一次,全日保洁,及时清除地面、树枝上的垃圾、污物。
10、如有草花的及时更换。
11、园林设施每年全面维修一次以上。
12、中标企业的每次养护管理作业须先书面申报监理单位,写明养护管理的分项及措施,并在监理工程师的现场监督下操作。
(三)苗木施肥定量表 :
序号
|
苗木名称
|
施肥次数(次)
|
施肥时间
|
施肥种类
|
施肥数量
|
1
|
乔木
|
1
|
秋季
|
有机肥
|
胸径15cm以上:600kg/100株
胸径15cm以下:400kg/100株
|
2
|
花灌木等
|
2
|
春季
|
化肥
|
8kg/100株
|
秋季
|
有机肥
|
200kg/100株
|
3
|
模纹图案
|
2
|
春季
|
化肥
|
5kg/100平方
|
秋季
|
有机肥
|
250kg/100平方
|
4
|
草坪
|
2
|
春季
|
化肥
|
3.5kg/100平方
|
秋冬季
|
有机肥
|
200kg/100平方
|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绿化养护管理合同协议书
合同名称:青州市绿化养护管理工程招标合同
内 容:青州市北城公园养护管理工程
编 号:QZZ2013-0177
签约时间:2013年 月 日
招标单位(甲方)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标单位(乙方)
本工程经招标选定 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综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绿化养护管理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青州市北城公园养护管理工程
2、工程地点:青州市
3、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
4、承包方式:总价合同承包
二、养护管理合同期限:一年
三、合同价款
依据中标通知书等招标文件,确定工程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实际结算价款按实际验收数量乘以中标单价得出)
四、工程质量
全线均必须达到山东省2004年发布的绿化养护工程一级养护标准。
五、组成合同文件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合同一般条款
合同的专用条款
招标文件及补充资料
六、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定义
1.1 “合同”系指招标人和中标人(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定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 “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方的中标价格即本年度价格。
1.3 合同期限为一年。
使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
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3.1 本合同项下所提供服务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应与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一致。
3.2 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山东省2004年发布的绿化养护工程一级养护标准。
价格、质量、责任:
4.1 价格: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中标人为其所提供的绿化养护管理服务而要求支付的金额应与其投标报价一致。
4.2 管理质量要求:甲方和监理方有权随时对养护管理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可随时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虚心接受并限期纠正,否则,甲方可由此提出索赔。
4.3 责任:中标人对被绿化养护管理范围内的绿地、植物、设施负有保护及防止损坏、损失的责任。
安全工作:
5.1 中标人应遵循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展开工作,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由于中标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索赔
6.1 中标人对所提供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招标人已于合同规定的委托管理期内提出索赔,中标人应按招标人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中标人同意招标人取消其不符要求的服务项目,退还已经收取的该项目的价款。
对于情节轻微的,经双方同意可降低该项目的养护管理价格。
对于情节严重的,造成招标人损失金额巨大的,同意招标人终止全部委托管理合同,并赔
偿招标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6.2 如果招标人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中标人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被中标人接受,若中标人未能在招标人提出的索赔通知的30天内或招标人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招标人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招标人将从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6.3 中标人用于所投标段绿化养护管理的车辆和人员,不得用于其它作业。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本标段绿化养护管理合同,并可对中标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
7.管理要求:
7.1 中标人未经招标人授权不得在其管理的标段内设立任何广告牌、标牌、堆放物料、摆摊设点,不得在管理标段内乱放生产工具、焚烧垃圾和树叶等。
7.2 中标人不得将其管理的标段转包、分包,不得转让、租赁、抵押。
7.3 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增加安置在标段内的植物、物品所有权归属于招标人。
7.4 中标人未经许可不得改变标段内苗木种植情况。
7.5 逢节庆、接待等重大活动,服从招标人的安排。
8.不可抗力
8.1 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可以中止合同或延长合同期限,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克服的事故。
8.2 受阻一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证明文件送给对方审阅确认。
9.履约保证金
9.1 中标人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额的10%收取,其有效期至合同有效期满。
9.2 如果中标人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招标人从履约保证金取得补偿。
10.争议的解决
10.1 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的,应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10.2 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内容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终止
11.1本合同期限为一年,除非政府、法律、法规另有要求,否则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中止协议,。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 出现下列情况时合同自动终止。
11.2.1 发生不可抗力时。
11.2.2 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合同终止,责任方赔偿损失。
11.2.3 绿地被改造或占用。
12.适用法律
13.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14.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定补充协议。
16.合同份数
16.1本合同一式四份(报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一份存档)。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一、养护管理:
北城公园养护管理工程。
二、要求标准
2.1 绿地养护管理的结果必须达到或超过山东省2004年发布的绿化养护工程一级养护标准的相关要求。
2.2绿地养护管理的结果以甲方和监理方组织的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3人以上组成检查的小组经现场检查后的综合评定为准。
2.3 现场检查至少每月组织进行一次,而且甲方与监理方有权视情况随时组织检查。
2.4 每次检查结果以百分制计。每季度综合评定一次。综合评定的结果以当季度各次检查的平均得分为准,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2.4.1 当季度各次检查的平均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综合评定为“合格”。
2.4.2当季度各次检查的平均得分在80(含)至95分的,综合评定为“基本合格”。
2.4.3 当季度各次检查的平均得分在80分以下的,综合评定为“不合格”。
三、合同款的支付及有关事项
3.1 本工程由甲方组织监理,财政评审成立考核组,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每年度价款分四次拨付,支付时间为每季度末的五日内,支付金额的基数为:第一、四季度分别为中标价的每年度价款的20%,第二、三季度分别为中标价每年度价款的30%。付款时由财政拨付到甲方在市集中支付中心专户,再由甲方从专户中支付给施工企业。
3.2 每季度根据检查结果,拨付季度价款。
3.2.1 对本季度综合评定为“合格”的,支付该季度应支付金额的100%。
3.2.2对本季度综合评定为“基本合格”的,支付该季度应支付金额的95%。
3.2.3对本季度综合评定为“不合格”的,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暂时不予支付。经监理方建议,甲方批准后由园林部门代行养护管理,所发生费用从中标企业价款中扣回。
3.2.3.1 整改限期结束后,经检查达到有关要求的,一个月内支付该季度应支付金额的90%。
3.2.3.2 整改限期结束后,经检查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不予支付价款。
3.2.3.3 对于连续两次综合评定为“不合格”的,或者一年内累计三次综合评定为不合格的,或者连续两次整改仍达不到有关要求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以索赔。
3.2.3.4 对于出现或发生严重问题或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以索赔。
3.2.3.5 因合同终止或其他原因需结算合同款时,按实际履行合同时间计算。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4.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因发生车祸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情况导致绿地受损的,由中标人在三日内恢复原状,费用自理。需要招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时,招标人有协助中标人的义务。
4.2 无论何种情况,除非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的以外,受到损坏的绿地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恢复,最长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第四章 投标书及其要求
一、投标书内容:
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第四项投标文件的编制。
二、投标书
: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 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养护管理标准、养护管理工程量统计表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元(大写) 的总价投报第 标段,按上述养护管理标准与要求合同条件、养护管理工程量统计表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 竣工,即 (日历日)内养护管理整个工程。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元, 按招标人的要求交纳中标服务费和按比例转为履约保证金。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日期:
三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养护 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的 工程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进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日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承诺及优惠条件
致:
我单位在仔细阅读、充分理解、认真研究青州市北城公园养护管理工程的《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
2、
3、
4、
提供优惠条件如下:
1、
2、
3、
4、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授权委托代理人:(盖章)
联系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相关表格
(表格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可自行设计、扩展,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细化)
1、项目费用预算表
2、工程量明细表
3、材料明细表
4、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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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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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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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岗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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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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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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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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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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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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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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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简历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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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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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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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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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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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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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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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项目总工程师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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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建工程和已完类似工程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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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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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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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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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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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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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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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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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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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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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主要施工人员简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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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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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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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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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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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劳动力计划表
8、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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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或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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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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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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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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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或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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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投标人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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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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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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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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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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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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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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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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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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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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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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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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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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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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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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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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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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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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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施工
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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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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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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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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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功率kw/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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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国或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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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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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或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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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企业财务状况
一、基本资料
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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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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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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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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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
元
|
负债总额
|
元
|
其中
|
固定负债
|
元
|
流动负债
|
元
|
年平均完成投资
|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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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年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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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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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第六章 投标报价单的填制说明
1、投标报价的工程量见第七章。
2、工程量清单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和养护管理工程量统计表一起使用。
3、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入的单价与合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措施项目费、劳动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利润、税金、监理以及其他现场因素费、风险费、保险费和行政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招标文件中规定应缴的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间接费用。每项报价的合计于标段总报价相符。
4、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写单价或合价的项目的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
5、中标价除去设计发生变更外,采用一次性包死。若发生设计变更,工程量以实际变化为准,单价采用投标报价的单价。
6、所有报价应以人民币表示。
青州市北城公园养护管理工程报价单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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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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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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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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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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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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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投标文件第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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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养护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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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投标文件第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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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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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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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拟用于本项目的机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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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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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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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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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明并提供原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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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理化建议及优惠承诺
|
详见投标文件第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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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1、此汇总表一式2份,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交给招标代理机构,不能与投标文件密封在一起。
2、信封必须加盖压封章,并写明“青州市北城公园养护管理工程”及“开标前不得开封”字样。
3、表中的报价,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一致,不一致者为废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