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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河马石租赁公寓及商品房工程基坑开挖施工招标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青岛市 更新时间:2007-8-20 浏览次数:104 关闭 | |
工程名称: 青岛市河马石租赁公寓及商品房工程基坑开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结构形式: 其它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工程地点: 市北区劲松一路西、吴石支路北 计划工期(天): 工程规模: 约22万方预计造价(万元): 1000 计划文号: 规划许可证号: 青规建审字[2007]66号 建设单位: 青岛鑫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 宋先生 招标代理: 青岛金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 王涛 83868806 招标内容: 青岛市河马石租赁公寓及商品房工程基坑土石方的挖运。 要求: 要求: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投标。 1、投标报名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和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2、本工程项目要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为工民建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土石方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爆破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 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工程合同造价在800万元以上的土石方工程。 公告说明: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本工程实行网上投标报名,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07年8月20日9 时至2007年8月22日16时在青岛市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e-qdpm.com/gcc)上进行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企业应携带本企业在线工具同时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络技术支持电话:85871707。报名截止后请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报名的施工企业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根据《青岛市建设工程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携带有关资料原件参加资格预审。逾期参加资格预审的施工企业,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预审。落选单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和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企业,一律按弃权处理。参加资格预审所提供资料有: 1.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 2.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上三年度完成同类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相关有效证明资料)原件; 5.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上三年度完成工程的合同、相应的质量安全获奖证书或获奖证书发证部门的正式文件、中标通知书原件; 6.投标项目经理上两年度获奖证书或获奖证书发证部门的正式文件原件; 7.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保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中文版本原件; 8.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证明、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8条要求的材料。 资格预审办法: 招标人将按照《青岛市建设工程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详见www.e-qdpm.com),从报名合格的企业中选取投标人,并于2007年8月22日16 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报名期限: 2007年08月20日09时 — 2007年08月22日16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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