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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泰安热电有限公司2×350MW工程主体A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电力工程) |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泰安市 更新时间:2013-7-31 浏览次数:18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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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电泰安热电有限公司2×350MW机组新建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以“发改能源[2013]57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山东国电泰安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核准的批复”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电泰安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按固定资产总资金的20%由投资方按股比出资,其余总资金的80%为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国电泰安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山东省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建设规模:本期新建2×350MW热电联产机组。 计划工期:本工程拟定于 项目概况: 水文气象:厂址区域自然标高为136.4~151 泰安市地处鲁中山区,属于大陆性半湿润季风气候区,具有四季分明,雨量充沛集中,光照充足,无霜期长的气候特点。同时,随着四季气候的变换,构成了冬季干冷少雪,春季多大风干旱,夏季湿热多雨,秋季晴朗、干旱的气候特点。 根据泰安市气象站1951~2008年(无特殊注明外,均为该统计系列),累年观测气象资料系列进行分析、统计,各气象要素的成果具体如下: 累年平均气温为 累年极端最高气温为 累年极端最低气温为 累年年平均降水量 累年年最大降水量(1951~1997)为 累年最大一日降水量(1951~1997)为 累年最大一小时降水量(1951~1997)为 累年最大10分钟降水量(1951~1997)为 累年最长连续降水日数(1951~1997)为12天,相应降水量 累年连续一次最大暴雨量(1951~1997)为 累年平均风速为 累年瞬时最大风速为 累年全年主导风向为NE和ENE,相应的频率为12%; 累年冬季主导风向为ENE,相应的频率为14%; 累年夏季主导风向为NE,相应的频率为11%; 累年最大积雪深度为 累年最大冻土深度为 施工地质:场地上覆厚度不大的第四系地层,局部基岩裸露。上覆第四系地层为全新统人工填土(Q4S)、冲积层(Q4al)和残积层(Q4el)构成,岩性为杂填土、素填土、粗砂和含碎石粉质粘土,第四系覆盖层厚度0.50~2 ②粗砂: fak=120~200kPa; ③含碎石粉质粘土:fak=130~160kPa; 闪长岩(全风化):fak=220~260kPa; 闪长岩(强风化): fak=350~450kPa; 闪长岩(中等风化): fak=1000~1500kPa; 角闪岩(全风化):fak=200~250kPa; 角闪岩(强风化):fak=300~400kPa; 角闪岩(中等风化): fak=1000~1500kPa; 片麻岩(全风化):fak=220~260kPa; 片麻岩(强风化): fak=350~450kPa; 片麻岩(中等风化): fak=1000~1500kPa。 因此,强风化~中等风化的闪长岩、角闪岩及片麻岩是重要拟建建(构)筑物良好的天然地基持力层。全风化的闪长岩、角闪岩及片麻岩可以作为一般拟建建(构)筑物的天然地基持力层。 厂址及其附近既无第四纪全新世活动断裂,也无影响拟选厂址地基稳定的断裂存在,同时拟选厂址及其附近也不存在大面积地表塌陷等危及厂址安全的潜在地质灾害产生的条件,均不压覆矿产、不压文物。 交通运输:泰安市境内有京沪铁路、泰肥铁路(泰安—肥城)、泰辛铁路(泰安—辛店)、泰莱铁路及京沪高速铁路,规划的聊泰铁路及山西中南部运煤通道。其中,京沪铁路南北向由开发区东侧经过,京沪高速铁路由开发区西侧经过。 泰安市公路事业发展迅速,现有5条高速公路(京福、京沪、泰莱、泰肥、莱新),济菏高速、青兰高速;4条国道(G104、G105、G220、G205)、13条省道,82条县乡道。 厂址四周路网已形成。 周围环境:本工程位于泰安市高新区东南侧,北距泰安市约 工程整体进度计划:本工程已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的企业法人和准入国内建筑市场的资格,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等级及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证书。 (2)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必须在7000万以上,净资产在9400万以上且近三年结算金额达到2.5亿以上。 (3)资格预审申请人近5年必须曾经独立承担且已经投运两台超临界及以上机组主体工程建筑、安装施工工作。本标段工程原则上不允许分包,需要分包的项目必需经项目法人批准。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预审申请人拟选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壹级建造师资格, 担任过两台超临界及以上火电机组主体工程土建施工、设备安装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且近2年内无不良记录。资格预审申请人拟选本工程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包括不限于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材料负责人、计划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试验负责人、各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要求见附表三(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及3年及以上纳税或社保证明。 资格预审申请人拟选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一旦投标人中标,未经项目法人同意不得进行更换且保证工程开工后不得同时在其他在建项目中兼任任何职务。 (6)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资格预审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施工劣迹记录。 (7)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资料: (a)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及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证书、ISO9001、ISO14000、ISO18000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b)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c)资格预审申请人近5年完成的与本合同工程相似的施工业绩及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必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以证明相似的施工业绩)。 (d)按规定的格式提供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简历及本工程其他管理人员情况。 (e)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今后2年的财务计划和本年度及下年度合同项目及施工产值。 (f)资格预审申请人目前和近 3年涉及诉讼的资料。 (g)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h)资格预审申请人近3年来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情况,并经主管电力(网)公司盖章证明。 (i)近三年质量回访记录。 (j)银行资信等级证明 (8)资格预审申请人及其项目经理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9)不接受同一个申请人提交两份不同的资格预审文件材料。 (1)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的企业法人和准入国内建筑市场的资格,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等级及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证书或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壹级资质及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证书。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等级企业注册资金必须在3500万元以上,净资产在4200万元以上,且近3年企业的结算金额达到8000万元以上; 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电力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注册资金必须在7000万元以上,净资产在9400万元以上,且近3年企业的结算金额达到2.5亿元以上,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曾经承担已经投运两台超临界及以上机组冷却塔建筑、安装施工工作。本标段工程原则上不允许分包,需要分包的项目必需经项目法人批准。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预审申请人拟选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壹级建造师资格, 担任过两台超临界及以上火电机组主体工程土建施工、设备安装或烟塔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且近2年内无不良记录。资格预审申请人拟选本工程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包括不限于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材料负责人、计划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试验负责人、各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要求见附表三(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及3年及以上纳税或社保证明。 资格预审申请人拟选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一旦投标人中标,未经项目法人同意不得进行更换且保证工程开工后不得同时在其他在建项目中兼任任何职务。 (6)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资格预审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施工劣迹记录。 (7)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资料: (a)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及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证书、ISO9001、ISO14000、ISO18000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b)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c)资格预审申请人近5年完成的与本合同工程相似的施工业绩及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必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以证明相似的施工业绩)。 (d)按规定的格式提供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简历及本工程其他管理人员情况。 (e)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今后2年的财务计划和本年度及下年度合同项目及施工产值。 (f)资格预审申请人目前和近 3年涉及诉讼的资料。 (g)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h)资格预审申请人近3年来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情况,并经主管电力(网)公司盖章证明。 (i)近三年质量回访记录。 (j)银行资信等级证明 (8)资格预审申请人及其项目经理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9)不接受同一个申请人提交两份不同的资格预审文件材料。 3.3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5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三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招标中心成立资格审查委员会组织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资质及资格进行审核。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欲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该是中国电力商务网(网址:http://www.gdmec.net)的会员。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与中国电力商务网客户服务部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邮编:100055,邮箱:powerec@powerec.net,联系电话:4000184000,传真:010-59063168。 5.2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专用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账 号:0114014170010600 (2)潜在投标人必须在中国电力商务网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提交有关信息。打印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回执单(在中国电力商务网上购买信息填写完毕后自动生成),连同电汇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并传真至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010-58056993),等待审核。 (3)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回执和电汇汇款底单审核并通过,允许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时,即视为资格预审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资格预审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潜在投标人凭中国电力商务网会员的账号及密码登录中国电力商务网,在费用栏中录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费用,经准许后直接从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资格预审文件。 (5)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资格预审会上将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商业发票交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资格预审文件销售处的电话:010-58056997/6998 传真号:010-58056993 联系人:洪宇,周强。 5.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2000元/标段。 5.4 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日期: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6.1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招标人:国电泰安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高新区中天门大街1366号星火科技园(国家级创业中心)三楼 邮编:271000 联系人:梁晓军 电话:0538-8939907 传真:0538-89399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 邮编:100055 联系人:李洪勇 电话:010-59063073 传真:010-59063064-3073 电子邮件:lihongyong@cgdc.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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