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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村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招标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青岛市 更新时间:2007-8-17 浏览次数:111 关闭 | |
工程名称: 李村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结构形式: 其它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工程地点: 青岛市四方区瑞海北路2号计划工期(天): 工程规模: 预计造价(万元): 12000 计划文号: 青发改投资〔2007〕321号规划许可证号: 青规市政字〔2007〕44号 建设单位: 青岛首创瑞海水务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联系人(联系电话): 杨春 85930986 招标内容: 施工总承包招标 要求: 施工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本工程要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为市政专业壹级;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合同造价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公告说明: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07年8月17日14时至 2007 年8月22日11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青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参加资格预审,落选单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 1、企业法人委托书; 2、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上三年度完成同类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 5、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上三年度完成工程的合同、相应的质量安全获奖证书或获奖证书发证部门的正式文件、中标通知书; 6、投标项目经理上两年度获奖证书或获奖证书发证部门的正式文件; 7、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保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中文版本; 8、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8条要求的材料。 资格预审办法: 招标人将按青建管字[2006]2号文件(详见青岛建筑管理信息网http://www.e-qdpm.com/)从报名合格的企业中选取投标人,并于 2007年8月23日17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企业,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招标报名期限: 2007年08月17日14时 — 2007年08月22日11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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